两连发!深交所公开谴责处分*ST索菱和兴业矿业

两连发!深交所公开谴责处分*ST索菱和兴业矿业
2019年09月02日 19:25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2日电 2日,深交所官方微信公众号连发两条公告,分别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索菱”)、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矿业”)以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ST索菱未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深交所指出,经查明,*ST索菱存在财务会计报告违规情形以及未实施股份回购计划两方面问题。

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违规情形方面,2019年4月30日,*ST索菱披露《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ST索菱对2016年、2017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其中将2017年净利润由盈利1.48亿元更正为亏损232万元,修正前后净利润差异金额为1.51亿元,变动幅度为102%。本次追溯重述导致*ST索菱2017年业绩由盈转亏,并导致*ST索菱因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亏损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此外,未实施股份回购计划方面,2018年7月4日,*ST索菱董事会通过的一份回购预案指出,*ST索菱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价格不超过12元/股的条件下回购股份,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2018年7月25日,*ST索菱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相关事项。

然而,时间到了2019年4月18日,*ST索菱称因资金紧张,客观上无法实施此次股份回购,因此决定终止实施回购*ST索菱股份。

深交所指出,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内,*ST索菱未回购任何股份,其中,在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ST索菱也未根据本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深交所认为,*ST索菱董事长兼总经理肖行亦以及时任财务总监王大威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深交所决定,对*ST索菱、董事长兼总经理肖行亦以及时任财务总监王大威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兴业矿业业绩预告与定期报告中实际数据存重大差异

深交所指出,经查明,兴业矿业于2019年1月31日披露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8年经营业绩同向上升,盈利为6亿元至7.5亿元。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18年业绩亏损,金额为-1.5亿元至-2亿元。2019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实为-1.71亿元。

深交所认为,兴业矿业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定期报告中的实际数据存在重大差异,经营业绩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未能及时修正。公司董事长吉兴业,董事兼总经理吉兴军,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董永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深交所决定,对兴业矿业,兴业矿业董事长吉兴业,兴业矿业董事兼总经理吉兴军,兴业矿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董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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