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希淼等: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

董希淼等: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
2021年05月18日 16:59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18日电 题:《董希淼等: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量》

  作者 董希淼(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 李林鸿(招联金融研究员)

  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作为一个全球性难题,长期以来受到业界、学界以及政府、企业等广泛关注。而破解之道也是百花齐放,各有千秋。从世界范围看,既有尤努斯创立格莱珉银行的模式探索,也有德国国际项目咨询公司(IPC)小微信贷的技术创新;从国内来看,既不乏区域性中小银行深耕小微的“台州模式”,也有大型银行“惠懂你”的头雁效应,当然,更有互联网银行这一新兴群体的积极补位。

  应该说,经过近年来不懈努力,中国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截至2021年3月底,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6.81万亿元,同比增长33.87%;一季度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5.6%,较2020年下降0.28个百分点。到3月底,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有贷款余额户数达2740.04万户,同比增加531.75万户。

  4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2021年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强调金融科技在小微企业开展金融服务中的应用及产生的积极作用,提出以支持创新为出发点,全面优化金融供给结构的目标。5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进一步加强小微金融服务,试点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评价体系,提高融资便利度,支持发行不低于3000亿元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确保银行业普惠小微贷款实现增速、户数“两增”。

一、金融科技有助于破解信任与效能问题

  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挑战,主要包括获客成本高、风控成本高、交易成本高、缺乏抵押物等。笔者认为,归结起来,主要是信任和效能两大问题。而金融科技,恰恰能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信任和效能的问题。

  不论是格莱珉银行的“五人小组”,还是台州模式的“三品三表”,都是侧重于解决信任的问题,即通过区域内的关系链条、熟人圈子,掌握小微企业的经营情况、小微企业主的人品情况等,进而判断其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这种走街串巷式的服务模式,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之间的信任问题,降低信息的不对称性,特别是能有效地防范欺诈风险。但这种方式也与区域的信用文化、团队素养、内控制度等密不可分。由于小微企业的单笔授信金额相对较小且小微企业较为分散,这种熟人间的信任关系,一般局限于区域本地,且金融机构的综合成本相对较高。

  而德国IPC小微信贷技术创新,则有效提升了效能。通过审批等流程的自动化,提高管理决策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业务的标准化输出,突破区域的物理空间等局限,有一定复制推广的意义。但这种流程的自动化,依赖于前期客户经理的数据收集与信息录入。尽管也会通过数据的交叉验证和客户经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防范欺诈和操作风险,但金融机构的信贷成本仍然相对较高,难以大规模采用。

  随着科技对金融业务的深度影响,技术创新已不再局限于技术本身,而是广泛应用于业务实践中。依托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金融科技创新,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了新思路。

  基于大数据的智能风控技术,既扩大数据覆盖的广度,让小微企业的画像“面面俱到”;又提升了数据分析的深度,让小微企业的画像“入木三分”,使金融机构能够在零人工干预的情况下,更全面系统地掌握小微企业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进而既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也提升小微金融服务效能,降低人工成本。

  而区块链技术,则为小微企业的资金流溯提供重要助力。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有助于透视小微企业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点与风险源。数据只要存储在区块链上,都会打上时间戳,确保交易活动能够按照时间顺序被准确地记录,从而使得所有的交易活动可以被有效地追溯,信息也难以篡改。由此,可破解小微企业融资的信息不对称风险,也保证资金流向的可追溯。

二、金融科技推动精准滴灌个体工商户

  按照监管考核口径,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四类,即小型企业贷款、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小微企业主贷款。不同类型的小微企业,其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有天壤之别,因而其所能获得的金融服务不均衡甚至差异较大。优质的小微企业受益于“两增两控”等相关政策,更容易获得商业银行的青睐,所能获得的金融服务相对充分,而大量个体工商户等群体则因体量更小、标准化程度较低、缺乏抵质押物等,所能获得的金融服务相对不足。

  因此,破解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还要进一步对小微企业进行分层分类,进而实现精细化经营、精准滴灌。而这方面,恰恰是目前小微金融服务的“短板”。

  应该说,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难题,受到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银保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3月底,中国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5.4万亿元,同比增长29%;贷款户数达到1834万户,同比增长25%。2021年前3个月,新发放的普惠型个体工商户贷款平均利率约6.2%,较2020年平均水平下降超过0.3个百分点。但与中国超过8300万户个体工商户,以及大量没有工商注册登记的“夫妻店”“路边店”相比,目前金融机构对它们的服务无论从覆盖度还是可得性来说,都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个体工商户群体,介于个人客户与公司客户之间,既有个体的属性,又有经营的职能。一般商业银行将个体工商户纳入在零售业务服务对象。而金融科技已经对商业银行零售金融业务形成了颠覆性变革,特别是在互联网贷款方面,纯线上、无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产品层出不穷。基于个人客户的互联网贷款,不论是模式、获客还是风控效果,均已经得到一定周期的检验。据统计,申请互联网贷款的个人客户中,有相当比例是个体工商户群体。这也为基于个体工商户的互联网小微贷款模式创新提供了重要基础。

  对于小微企业的进一步精细化的分层分类经营和精准滴灌,单纯依靠过去客户经理扫楼扫街式的“胡子眉毛一把抓”,已经难有成效。因此,必须发挥金融科技降本增效的作用,强化科技赋能,提高服务效率,改进业务审批和风险管理,提高服务长尾客户的效率。下一步,应借助数字化技术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小微企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进行画像,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小微企业及小微企业主设计与其生产经营相匹配的互联网信贷产品,通过线上化运营,满足其“短、小、频、急”的需求。

  当然,在金融科技精准滴灌小微企业的过程中,也要吸取互联网消费信贷的经验教训,把握适度原则,避免多头授信、过度授信,防范高“共债”风险。

三、关于金融科技精准滴灌小微企业的建议

  一是建议开发性及政策性金融机构、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区域性中小银行及民营银行等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的禀赋优势,进行差异化定位,形成差异化竞争格局。同时,匹配不同类型的小微企业需求,开发相应的金融产品,实现金融供给与需求相适应,既能避免金融机构之间的同质化竞争,也能有效保障小微企业融资的均衡化。在这个过程中,对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等全国性银行,要突出对其小微金融“首贷户”的考核。

  二是注重建立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长效机制。要在加大对小微金融政策扶持力度的基础上,逐步探索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长效机制,将小微金融服务从“运动战”变为“持久战”。金融机构应主动融入到服务小微企业的蓝海中,特别是区域性中小银行,要认识到服务小微企业不是政治性任务,而是实现自身长远发展的立足点。区域性中小银行与小微企业是共生共荣的命运共同体,服务好小微企业和本地客户,区域性中小银行才能夯实发展基础,构建核心竞争力,进而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地方政府要不断优化小微金融生态环境。

  三是建议加强金融数据的标准化建设和数据安全的保障力度。大数据风控离不开数据特别是金融属性数据的支撑,但客户数据隐私保护、不同机构的数据标准化程度以及数据的权属问题依然较为突出,需要监管部门和市场参与主体共同推动,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断提升数据标准化水平。同时,从中央到地方,要下大力气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破解“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等问题,为金融科技赋能小微金融创造基础性条件。(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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