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2017-12-25 汇众资讯FinanceWord
离Global Brokerage Inc (纳斯达克代码:GLBR)申请破产保护不到两周,关于破产保护程序对该公司及其高管被诉讼的影响,已经越来越引人关注。
该公司申请了《破产法》第11章的破产保护,针对该公司的诉讼案件就被搁置了,使得一系列针对该公司的法律措施都被迫自动停滞了。投资者对Global Brokerage及其高管发起的“大型集体诉讼”(mega lawsuit)和“瑞士央行黑天鹅事件”的案件能否有效解决,成为法院、Global Brokerage的高管、投资者共同关注的问题。
时间轴梳理
今年11月,Global Brokerage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与持有68.5%的公司票据持有人(Note Holders,也就是公司所有者)达成公司重组协议;同时宣布退出美国纳斯达克全球市场,转至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此外,还对公司董事会成员等高管进行了更换。
12月8日, GlobalBrokerage宣布,该公司主动退出纳斯达克资本市场。
12月11日,Global Brokerage宣布申请《破产法》第11章的破产保护。
12月14日,Global BrokerageInc的法律顾问向纽约南区法院(NewYork Southern District Court)提交了破产的文件,并通知各方当事人《破产法》第11章程序正式启动。
12月15日,纽约南区法院的法官RonnieAbrams签署了一项“大型集体诉讼”案命令,当事人包括:Dror Niv,William Ahdout, David Sakhai, Eduard Yusupov,Janelle G. Lester, Robert Lande, Omit Niv, Nicola Santoro, Jr., Margaret Deverell, David S. Sassoon, Kenneth Grossman, James Brown, Ryan Silverman,Arthur Gruen, Robin E. Davis, Eric LeGoff和Bryan Reyhani。本案件中的原告者和个人被告者被要求在2017年12月29日之前提交一份联合信,说明该案件是否是针对个人被告者(即自然人),或者是否继续维持诉讼。
2017年12月21日,纽约南区法院的另一位法官Kimba M Wood公布了一项命令,通知本案件的当事人应当在2018年1月12日或之前,向法院说明是否针对个人被告人Drew Niv和Robert Lande的继续维持诉讼行为。
“大型集体诉讼”案
这项针对Global Brokerage高管的“大型集体诉讼”是众多投资者的联合诉讼,起诉的罪名是Global Brokerage及其高管违反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SecuritiesExchange Act of 1934),存在证券交易欺诈行为。起诉者代表了所有在2014年3月17日至2015年1月20日期间期间购买过FXCM普通股的投资者。2015年1月当时发生了瑞士央行黑天鹅事件。
诉讼的具体原因是,在上述时间内,原告及代表的投资者群体在购买FXCM公司的股票时,其股价是被人为推高的。当Drew Niv等高管披露虚假信息的非法行为被揭露后,一些曾经隐藏的内幕信息被公告于众,这导致FXCM的股价大幅下跌,给诸多投资者带来严重的损失。
目前尚不清楚这一事态会往何处发展,不过以目前的情形来看,此案件对外汇行业并无影响,主要因为本次诉讼案涉及的是证券市场,指控的罪名是高管涉嫌隐瞒信息,推高其公司股价而牟利,而不是外汇业务上的欺诈。
另外,还需指出,上述提到的FXCM是指的福汇,因Global Brokerage Inc 之前是福汇的母公司,今年2月21日,福汇集团原母公司FXCMInc.更改上市公司名称及股份代号,FXCMInc.更名为GlobalBrokerage,Inc.股份代号由“FXCM”变更为“GLBR”。不过,在今年10月初时,FXCM发布了声明称,宣布该公司终止与母公司Global Brokerage的管理协议,目前双方已经撇清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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