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所有人将房屋赠与直系亲属,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房产所有人将房屋赠与直系亲属,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2017年03月14日 13:10 税屋子

之前有朋友问小编,个人将房屋产权赠与直系亲属,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由于当时不太确定,只是回答了个大概,后面经查证后,有了比较确定的答案,现在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仅供参考。

首先,赠与人将房屋无偿赠与受赠人的,需就房屋产权转移行为进行申报纳税。赠与行为包括:

(1)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其他无偿赠与行为。

不动产赠与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等税种。个人赠与不动产的话,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都是免征的,那么,增值税是否都免征呢?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二条规定,个人将房地产无偿赠与直系亲属或者直接承担赡养义务人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四、关于细则中‘赠与’所包含的范围问题,细则所称的‘赠与’是指如下情况:(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者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

但由于法律上的“直系亲属”不包括兄弟姐妹,因此,兄弟姐妹之间无偿赠与房地产不属于“赠与直系亲属”的情况,赠与方应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值得注意的是,夫妻之间的赠与,鉴于夫妻直接的关系比较特殊,目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赠与手续,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注:以上解答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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