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将承租的房屋再转租,如何计算房产税?

单位将承租的房屋再转租,如何计算房产税?
2017年03月14日 13:11 税屋子

有一部分个人或者单位,因为之前已经租了一套房屋,有部分是闲置不用的,为了充分利用这个地方,他们往往通过把这部分房屋进行再转租,以收取租金。小编在工作中也经常有人问这个问题,那么,单位将承租的房屋再转租,如何计算房产税?小编经过深入了解后,现在跟大家分享一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5] 76号)第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再转租给他人的行为也属于租赁行为,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营改增后为增值税)。”租赁业务的营业额是经营租赁业务所取得的租金收入,不得扣除任何费用。因此,把房屋转租这个行为也应按租金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现为增值税)。

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因此,单位取得的转租收入属于租金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 [1986] 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虽然是单位承租房产出租业务,但单位并不是产权所有人,所以,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说是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但现实中大多数情况都是由承租者承担这个税费的,因为一般由双方约定谁承担这个税费。

四、房产税就是房屋财产对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出租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取得的房租收入征收房产税,对承租者不再征收房产税。

因此,房屋转租不需要缴纳房产税。但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

增值税如果是预缴,预缴率为3%;如果是简易计税方法,出租住房,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出租非住房,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要注意的是,这个规定有地方性,可能不同地方有不同规定,但都是大同小异,可以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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