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募TALK
深圳的私募小伙伴们,还有一个月今年就过完了,你的自查工作搞定了吗?深圳证监局发布了监管情况通报第3期,一起来看看有多少家私募报送了自查报告吧!
11月24日,深圳证监局发布私募基金监管情况通报第3期,公布了辖区最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查自纠情况。
从整体情况来看,截至2020年11月15日,已有1823家私募机构在深圳私募基金信息服务平台完整填报了自查自纠情况,占辖区私募机构的40.6%。另有200家机构已填写自查自纠底稿但未上传自查报告等附件材料。
深圳证监局以绿、黄、红三种颜色标识私募机构审核结果:
绿色机构: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已整改机构;
黄色机构:发现违规线索尚需核实整改,或自查材料不全无法判断的机构;
红色机构:发现违法线索,或截至2020年底仍无法联系、未报告自查自纠情况的机构。
经深圳证监局审核发现,目前1823家已完成填报的私募机构中,有1023家绿色机构,798家黄色机构,2家红色机构。
对于存在黄色或红色情形的机构,深圳证监局将定向通过邮件等方式告知具体情况。
后续证监局将根据自查整改情况,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信息,及时调整私募机构的分类。对于存在黄色或红色情形的机构,应主动向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或补充自查自纠材料,在年底前上报且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可以调整为绿色机构。
据深圳证监局透露,目前尚有2600多家私募机构未在深圳私募基金信息服务平台完整填报自查自纠情况。对于截至2020年底仍无法联系、未报告自查自纠情况的,证监局将纳入红色机构在12月底的自查自纠审核情况中予以通报,列为监管及处置重点对象,并函请行业协会采取暂停产品备案、列入异常经营机构、注销管理人登记等措施。
特别提醒
深圳私募管理人自查自纠工作将于2020年12月31日截止,还没有在深圳私募基金信息服务平台完整填报自查自纠情况的小伙伴要抓紧时间咯~再来简单回顾下深圳自查的要求!
一、自查对象
深圳各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及时提交报告
■ 管理人经过自查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以及自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并整改完毕的,应抓紧就管理人及产品基本情况、自查发现问题、纠错整改结果等形成书面报告,同步完成《自查自纠情况表》并签署《合规经营承诺书》。
■ 书面报告、自查自纠情况表及承诺书的书面盖章扫描件,请尽快上传至深圳私募基金信息服务平台(网址网页链接),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12月31日。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未上传自查整改承诺材料的,深圳证监局将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采取暂停产品备案等自律管理措施,直至注销管理人登记,限制继续开展私募基金业务。
三、限期进行整改
■ 经过自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管理人,应立即组织整改,整改结束期限不得晚于2020年12月31日。
■ 到2020年底确实难以整改完成的,应说明具体原因并制订详实可行的后续整改计划。
四、证监局核查验收
■ 深圳证监局将组织专业力量,按上传先后顺序对各管理人提交的自查整改报告等材料进行审阅,同时与深圳证监局私募基金监管系统对该管理人的监测预警结果以及投诉举报等日常监管信息进行比对分析。
■ 比对分析结果相吻合的,验收通过并纳入白名单,可享受相关政策支持;比对分析结果不一致的,将视情形约谈管理人或开展现场检查。
■ 经核查发现公司未认真自查整改或瞒报谎报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并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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