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运营BAND | 小专题系列之QDII产品运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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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14日 20:50 积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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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资管运营B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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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D成员均来自于大型金融机构,十余年从业经验,深谙基金运营流程 要点。

应热心读者要求,从本周起响哥会用四期内容为大家介绍QDII和场外期权的运营专题。

每周一耕,不见不散。

应一些热心读者的要求,我们会在近期借资管运营Band这个栏目,对大家比较关心的话题进行一些解答。

本期开始,我们先说一说QDII产品的事儿。

QDII相信大家都很清楚,全称是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的去向是境外证券市场。QDII业务主要是通过外管局将额度授权给各家金融机构的方式进行开展。在2018年的4月和5月,外管局向20家金融机构发放了共计34.4亿美元的QDII额度——外管局上一次发放该额度,已经是2015年初的事儿了。截至今日,当前市场共有155家金融机构持有1015.03亿美元的QDII额度。

新的额度带来的是新的产品。可以想象的是,随着中国外汇领域逐步扩大开放,作为资管中后台运营的从业人员,今后也会越来越有可能接手QDII产品的运营。那么与境内募资、境内投资的产品相比,QDII产品的运营,会有什么不同呢?笔者从估值规则、会计核算、交易结算、头寸管理、系统构架和业务流程等几个方面,分几个系列,与大家细细的掰扯掰扯。

1.估值规则

其实对于估值人员来说,QDII产品的操作方法与境内产品并无二致。

首先,在募集端,QDII产品还是境内募集,同其他产品一样,只是投资人发起申购赎回申请之后,需要多等几天才能进行份额确认,原因也很好理解——QDII产品在投资端往往会涉及到时差(除非仅仅投资日韩、香港等市场的),通常在T+1日才能收集齐净值计算所需的数据,净值出的晚了,自然对申购赎回的申请确认时点也要相应的晚了。

其次,在资产端,由于QDII产品依然需要满足中基协的《中国基金估值标准》,满足公允价值计量的原则,加上投资方向有限,主要为标准化上市流通资产,一般都有收盘价,因此QDII产品的估值章节,看起来与境内产品并无二致。

以下是某支公募QDII产品的估值核算章节样例:

1.股票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① 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增发等方式发行的股票,按估值日在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② 首次发行且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价估值;首次发行且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

2.债券估值方法

(1)对于上市流通的债券,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所含的最近交易日债券应收利息后得到的净价估值。

(2)对于非上市债券,参照主要做市商或其他权威价格提供机构的报价进行估值,其中成熟市场的债券按估值日的最近买价估值;新兴市场的债券按估值日的最近买价和卖价的均值估值。

3.衍生品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衍生品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 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2)未上市衍生品按成本价估值,如成本价不能反映公允价值,则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存托凭证估值方法

公开挂牌的存托凭证按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5.基金估值方法

(1)上市流通的基金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2)其他基金按最近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估值。

6.非流动性资产或暂停交易的证券估值方法

对于未上市流通、或流通受限、或暂停交易的证券,应参照上述估值原则进行估值。如果上述估值方法不能客观反映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大家可以看到,除了“成熟市场”、“新兴市场”、“存托凭证(也就是DR)”这些字眼之外,所有的内容基本上可以直接复制到境内产品的合同上面去。

为什么会有些字眼会加粗呢?因为在这些地方,可能是不同产品之间一些细微的差别:

1. 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有些合同可能会写成“按估值日在主要上市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这主要是考虑到不排除在某些国家,一家公司可能会同时在该国的两个或以上的证券交易所同时上市的情况出现(比如咱们的A+H股,在老外看来,就是这种情况)。如果不加“主要”二字,则分属不同交易所的证券需要分别取各自的收盘价,而加上了“主要”的,则需要定义哪个是主要交易所,此后的估值价格以该交易所报价为准。

那么到底该不该加这个“主要”呢?

从规则层面来说,加不加都行,只要在合同里写清楚,不会造成异议即可;而在实际操作层面,则需要问一下后台的核算系统能否区分出、获取到同一公司在不同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代码和对应的收盘价格。所以最终还是看系统。

2. 新兴市场的债券按估值日的最近买价和卖价的均值估值:均价,其实也就是常说的“中间价”。在境内资产的估值方法中,一般取收盘价(股、债、场内基金)、结算价(期货)或者份额净值(场外开放式基金)。然而在境外的操作中,中间价则是经常被使用的一种定价方法,在诸如外汇市场、期权市场等流动性不是那么强的市场中应用比较广泛。在这些市场中,由于交易门槛的原因(资金规模、保证金……),导致市场参与者不会像股票市场那么多,往往也不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另外多空方对于市场看法不同,极有可能出现因Bid price(买入报价)和Ask price(卖出报价)差异过大而不能成交的情况出现。在这种市场里面,一般采用Bid price和Ask price之间的Mid price,也即中间价,对持有资产进行估值。

到这里,眼尖的同学可能会发现,其实上面列出的估值条款,还差了蛮重要的一条:对于持有的外币计价的资产,如何转换为本币呢?其实人家还是有的哈,我单独列出来以表重视。

7.汇率

人民币对主要外汇的汇率应当以估值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一般来说,QDII产品使用的折算汇率,是以央行下外管局(SAFE)公布的汇率中间价为准,其他的比如彭博、路透的,都不好使。(有心眼的同学可能会想到一个利用不同机构/在岸离岸的汇差进行套利的手法,但我只想提醒一句:SAFE is watching you.)

既然有了汇率,那就有了汇率波动。对于汇率波动,我们在这里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假设有支及其简单的QDII产品,T日满仓某支美股A,持有1000只,T日日末收盘价为10美元,则T日QDII资产总值为10000美元。假设当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为1:6.4,则T日该产品的资产总值为64000人民币。

到了T+1日,假设该产品以11美元每股的价格卖出了200支股票A,日末股票A的收盘价为10.5美元。则该QDII产品日末的持仓为2200美元的现金(假设该交易直接现金结算)和8400美元的股票持仓,共计10600美元,实现了200美元的已实现收益和400美元的浮动收益。假设T+1日的汇率与前日相比没有发生波动,则人民币计价的总市值为10600*6.4=67840。

然而事实上,T+1日人民币坚挺了一下,汇率变成了6.3,则实际的T+1日人民币计价的资产总值就变成了10600*6.3=66780。与67840相比,所差的1060,就是汇兑损益。

当然我们所说的这种极简情况,只适用于将现金全部兑换为外币,然后使用外币进行交易的场景;如果交易的模式是交易确认后,使用即时汇率换汇,再进行外币结算,则在汇兑损益的计算上,会复杂一点,主要是日间流水的汇率会同日末持仓的汇率还会产生一些差异。这个例子就交给大家自己去尝试吧,本文就不再多说了。

总而言之,估值这块,QDII产品除了一些细节之外,与境内产品差异不大,诸位刚接触的大可放心。

2.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理论上与境内产品差异也不大。但如果真正接触过实务的,可能会知道真正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我们知道,目前境内主要使用估值表对资管产品进行核算。所谓估值表,其实是会计概念中的试算平衡表,去掉了损益类科目之后剩余的部分。因此估值表是以会计科目体系为基础的一张表。以下是一样估值表的样例,这里主要体现的是股票部分:

经常我们文章的小伙伴应该也记得cc之前写过一篇《估值“酷”系列之股票交易》的文章,里面详细介绍了股票的命名规则。

可以看到,由于境内的证券代码多为数字,比如交易所的均为6位数字,银行间债券的代码为6位、7位或者9位数字,因此在估值表的末级科目,可以直接使用证券代码作为科目代码。

现在问题来了,对于QDII产品来说,买的是境外市场的证券,人家可未必用数字作为证券代码。比如买的是苹果公司在纽交所的股票,该怎么记账?科目怎么定?人家的证券代码用的是字母缩写,AAPL,请问咱们的会计科目支持使用英文字母缩写吗?另外,如果一家公司同时在两家交易所上市的情况,是否需要在末级科目的代码设置上有所体现?

有些同学可能觉得这个问题不是很大。但是需要知道,咱们后台做出的估值表,之后可是有很多用途的。需要给前台作为持仓、头寸核对的依据,需要给风控作为指标计算的基础,等等。如果科目我们随意去定,可能会在后续数据的使用上,造成大乱子。所以说,在我看来,QDII产品的会计核算,资产代码与会计科目的映射关系,是一个特色,也是需要重点关注的对象。

好了,篇幅所限,本期我们先分享到这儿,剩余的内容,我们下期接着聊,提请大家持续关注。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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