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世后社保里还有3笔钱能拿!

过世后社保里还有3笔钱能拿!
2018年01月24日 09:28 七七读财

文:七七(ID:se7enmoney)

上周在医疗险的文章里面,提到社保作为我们保障的第一步,能补缴的尽量都补上,这是国民福利,基本不亏。

文章发后就在网上看到有人问,帮父母补缴15年社保,母亲领了1个月退休金就过世了,那么之前补缴的钱是不是都打水漂了?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科普一下社保的一个小知识。

我们缴纳的社保,会被分到两个账户,一个是统筹类账户,一个是个人账户。

统筹类账户,就是国家现在拿着你的钱去给现在的退休人员发钱,或者做投资。这个账户跟你的关系不大。

个人账户的钱才是属你个人所有,比如门诊看病,购买药品都是从个人账户里面扣钱的。

就拿养老险来说:

如果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那么个人缴费比例为8%,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公司缴费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

如果灵活就业的人,自己缴纳社保,个人缴费比例是20%,其中只有8%进入个人账户,其余12%划入统筹基金。

医疗险的比例各个地方的规定不同。深圳的规定是,参保人按8%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缴费基数的5%按月计入个人账户。

想查询自己个人账户的资金多少在支付宝上面搜索“社保查询”就可以看到了。

而退休之后领取的退休金就是=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这个以前也给大家算过,基本养老金和你退休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你缴费的年限和你缴费基数有关。

个人养老账户里的总额除以计发月数就是你每月领个个人账户养老金。

了解了这些之后,就可以回答文章开头提出的问题。

只领了一个月的退休金就过世,过世之后,社保局会把个人账户里面的钱尽数归还给法定继承人。另外根据各地方社保局的要求会发放一笔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

先来看看深圳发放标准:

只要是在深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超过六个月的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家属可以领取一笔丧葬补助金,补助金金额为深圳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按照市统计局统计的2016年在职职工平均工资7480元来算,就是说今年的丧葬补助金为22440元。

另外,死亡时如果有符合供养条件的亲属可以领取一笔抚恤金。

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一人的,支付基数的六倍;供养亲属为两人的,支付基数的九倍;供养亲属为三人及以上的,支付基数的十二倍。

这个供养亲属包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达到退休年龄的伴侣或者父母,未满十八周岁的小孩。

北京的发放规则:

丧葬费补助:职工丧葬费的开支标准一律调整为5000元。

抚恤金:按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供养直系亲属的人数分别给全市最低工资为标准6个月、9个月、12个月的救济费。

上海的发放规则:

丧葬补助金:按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两个月发放。

按照2016年的月平均工资标准6504元,补助金为13008元。

抚恤金:无论是否有供养直系亲属,均发给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计发1个月去世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但最多不超过20个月。

这就是过世后社保账户会如何处理,如果你想知道你们城市的发放规则可以上当地社保局查查。

当然,尽管时间的年轮每天都在向前流转,但我们都希望那一天能够慢点来到。毕竟,从退休金这件事就可以看出,活得越久越划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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