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现场检查威力太猛,139家企业撤回IPO,承销商也瑟瑟发抖

证监会现场检查威力太猛,139家企业撤回IPO,承销商也瑟瑟发抖
2021年03月08日 09:45 AI财经

文|AI财经社 杨俏

编辑|郭璐庆

近日来,多家IPO企业因撤回材料而终止审核,“现场检查”的威力继续发酵。

3月3日,冲刺创业板的德盛利、五一管业2家公司因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而终止IPO;3月2日,拟登陆科创板的朝微电子、尚沃医疗、开创环保3家公司撤回材料,冲刺创业板的星邦智能、中消云2家公司也选择撤回材料。

截至目前,上交所科创板共受理首发申请企业540家,89家公司终止审查。在终止审查的企业中,83家企业选择撤回材料并终止IPO;深交所创业板共受理首发申请企业548家,61家公司终止审查。在终止审查的企业中,56家企业因撤回材料而终止。

AI财经社第一时间向撤回材料的一些公司进行了询问。星邦智能对此回应是,“收到了现场督导的通知,要求提供的资料非常多,中介机构无法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审核资料。”出于综合考虑,撤回材料,后续也正在商讨启动下一轮的IPO计划。

中消云科技对此表示,是出于公司经营规划撤回材料,包括业务发展的需要、目前二级市场的情况等。

日前有消息称,在近日召开的深圳市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务专业委员会上,监管部门关注了“IPO撤回率高企”的话题,监管层主要向券商投行了解情况、材料撤回原因等。

审核从严基本确定

IPO企业主动撤回材料或将成为常态。

1月29日,证监会出台了《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在参与抽签的科创板和创业板407家企业中,对抽中的20家拟IPO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截至2月底,创业板中撤回的有9家企业,科创板中撤回的有7家企业,撤回率高达80%。

在瞰云投资管理创始人赵云雷看来,大规模IPO企业主动撤回和现场检查密切相关,正常情况下也会有撤回的情形,“但大概率不会这么密集”。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不自信,担心在突然的严监管情况难以通过,战略撤回。当然大概率是,一些项目本身就有瑕疵的情况,此前或抱有闯关心理。”赵云雷说。

知名财税审专家、资深注册会计师刘志耕在接受AI财经社采访时表示,此前现场检查的力度不强,但是这次的现场检查,很多企业害怕现场核查,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

不过也有投行人士认为,IPO企业的审核材料并不是通过书面审核就能发现问题的,书面材料中也可能存在虚假的成分。在这种情况下,IPO企业担心被查。

对此,上交所、深交所也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作出了“责任”的明确。如果发现存在涉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等重大违规问题的,保荐机构、发行人都要承担相应责任,绝不能“一撤了之”,也绝不允许“带病闯关”。

“一旦查到,后果是很严重的,处罚也是很严肃的,如果按照造假处理,未来上市的希望很渺茫,涉及到的人员也会受到牵连。”该投行人士也说。

1月3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了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名单第28次抽签仪式。本批参与抽签的为2021年1月30日前受理的科创板和创业板企业,共计407家,最后20家企业被抽中,中签率约5%。相比于1月14日的第27次抽签仪式,永安期货、上海建工2家企业被抽到,现场检查抽中企业比例大幅提升。

再看第26次抽查和第25次抽查,时间分别是2020年8月28日和2020年3月13日。从抽查比例和抽查时间间隔而言,对于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抽查,频率和力度都有所加大。

因此,业内人士认为,主动撤回材料或将成为常态,IPO现场检查也将趋于常态化。无论是从提高发行率,还是在注册背景下对存有瑕疵企业“劝退”,对中介机构也是一种尽职尽责的提醒。

上述投行人士认为,“根本目的是希望通过常规的现场检查手段,反馈到保荐机构,能够尽责、站在保护投资者的出发点审慎独立开展工作,而非仅为达到上市目的。”

也有分析人士表示,在当前以中介机构自查和监管层现场检查/现场督导相结合的方式来严把入口关,注册制下审核从严基本可以确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指出,证监会将充分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紧紧把住信息披露这个核心,健全有利于注册制实施的全流程监管体系。

业内人士对AI财经社直言,进一步健全完善IPO审核机制,证监会有责任了解撤回企业当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总结分析归类,为此后的审核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是否采取书面材料报送检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这无疑对于未来形成更加完善发达、高质量的IPO发行市场有一定的正向推动作用”。赵云雷说。

中介结构执业质量再引关注

IPO企业撤回潮下,中介结构折戟量上升,资本市场“看门人”的执业质量再次引发市场关注,中介机构的责任也不断被压实。

在IPO业务向头部机构集中的“马太效应”之下,中信证券、中信建投等头部机构保荐注册上市项目居多,随之而来的是,头部机构保荐项目数量终止IPO的情形也逐渐增加,现场检查对券商形成了威慑力。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分析,现场检查和现场督导的目的,并非为了要查出问题,而是要震慑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要清理“堰塞湖”。

“对于及时撤材料的公司,也就不再现场检查了;没有拿到切实的证据,也就没了处罚依据。所以,尽管现场检查和现场督导的文件要把发行人移交处罚,但实际上对券商的威慑力远大于对发行人的威慑力。”

截至3月1日,今年以来,创业板终止上市34家,科创板19家公司终止上市。其中,中信证券保荐的上市被终止数量最多,为7家;国信证券和中信建投均为5家,民生证券也有4家。

"保荐机构供大于求",在刘志耕看来,中介结构内部的复核检查不严格,也将风险掩盖了。

赵云雷表示,以往中介机构的中介属性成分较多,近两年来保荐机构需要具备投资能力和企业绑定前行,律所会所也要担起风险发现的角色。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保双也表示,“可能存在个别企业确实有或多或少的隐瞒,中介机构核查不到的情况,这样的话,如果是他们撤回申报,还可以进行补充核查。”

王骥跃也表示,保荐机构明知公司财务造假还提起申报的,不敢说完全绝迹,但在头部腰部券商“肯定不会存在的了”:各保荐机构都加强了内控机制,对尽职调查程序也都有相应的要求,除非是公司系统性造假特别隐蔽,简单粗暴的财务造假已经很难通过各保荐机构内部核查了。

对此,证监会也作出回应,通过坚决和有效手段压实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的责任。下一步,将持续加强资本市场会计监管,促进审计与评估机构全面提升执业能力,构建良性执业生态,切实提高资本市场财务信息质量。

“投行要做的,不仅仅是原始资料的堆砌、招股说明书摘录的说明页,也要针对具体事件做详细分析和情况说明。”一位投行人士认为。

“当前在面对现场检查,企业也许经得住现场检查,可中介机构的底稿经不住现场检查,这样会倒逼中介机构的内卷化。”有业内人士也如此表示。

本文由《财经天下》周刊旗下账号AI财经社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