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AB面:备案产品井喷,失联机构超千家,有投资者两年未能退出

私募基金AB面:备案产品井喷,失联机构超千家,有投资者两年未能退出
2021年01月25日 18:23 时代财经

作者:时代财经 高秋榕 编辑:张泽

2021年开年,基金市场一片火爆,不仅公募基金受到追捧,私募基金也迎来开门红。但与此同时,私募基金失联跑路、到期未兑付的现象却也屡见不鲜,在私募基金火爆发行的背后,不少投资人损失惨重。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据时代财经了解,有投资者投资的基金产品于两年前满存续期,基金公司也发布了基金清算公告,但至今未能成功退出。基金管理人不作为、不清算、不告知,为投资者回收资金和维权设立了重重障碍。

私募基金井喷,单日新增备案159只

根据私募排排网数据不完全统计,截止1月24日,2021年年内共有近700家证券私募管理人备案了近2000只私募产品。中基协的最新数据显示,仅1月22日单日便新增了159只备案私募产品,其中新增证券私募产品高达132只,备案数量处于历史高位。

此外,据媒体报道,开年以来,“良心基金经理”杨东的宁泉资产的私募产品卖了100亿规模;老牌私募淡水泉一度疯狂备案,多达20余只基金产品;去年私募股票策略的冠军私募石锋资产发行产品也遭投资者猛抢。

钜阵资本创始合伙人、投资总监龙舫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自从《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版首次明确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私募基金在我国取得了井喷式的发展。近年来私募基金逐步走入平凡大众的认知,特别是合格投资者也越来越认识到通过机构理财能够更好地获取收益和控制风险。

私募基金分为股权类、证券类、创业类基金等,龙舫表示,由于近两年股市的结构性行情不错,私募基金也取得了较好的收益,去年证券类私募基金平均收益率达到40%,今年以来比较火爆的是2020年收益较好的证券类私募基金。

清华大学金融系副教授沈涛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股权类私募基金与监管政策联系紧密,这一类的私募基金在2018年资管新规后“遇冷”;而证券类私募基金与二级市场的表现关系比较大,产品备案与发行会出现与二级市场表现共振的情况。

“基金行业的‘头部效应’格外明显,备案产品数量井喷,有可能是一家头部机构备案多只产品,这是非常正常的现象。”沈涛指出。

中基协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达2.46万家,管理基金数量9.47万只,管理基金规模15.91万亿元,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占比分别为23.52%、59.27%、9.89%。

清华大学全球私募股权研究院曾发文指出,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私募股权投资市场,股权投资为中国经济创新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主要表现为数量规模的迅猛增长,在发展质量上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明显差距。

超千家私募机构失联

2010年以来,我国私募基金规模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但在快速发展的背后,私募基金失联跑路、到期未兑付等事件频发,投资人无法如约退出私募基金已经屡见不鲜。

自建立私募基金失联名单制度以来,中基协共公布38批疑似失联私募机构,截至2020年12月共有1271家疑似失联私募机构;其中2019年和2020年分别报告疑似失联私募机构558家、224家,分别占现有疑似失联私募机构的43.90%和17.62%;2020年共注销了318家公示期满三个月且未主动联系协会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私募机构。

自2019年以来,私募基金因资金链断裂、现金流困难、债务违约等情况导致大量私募基金发生挤兑风险。私募基金到期未兑付也成为频发的现象,曾有学者做过统计,2019年末,私募基金到期未兑付224家,涉及北京、上海、深圳10余万投资者,共计金额1470亿元。

此前,据广州天河公安通报,深圳滨海基金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6亿元,涉及利益受损群众约2000人。因深圳市滨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五大违法违规行为,中基协将其私募管理人登记撤销,取消基金会员资格,并将董事长林少鹏加入黑名单,期限为五年,并取消其基金从业资格。

对于私募基金失联跑路、到期未兑付等,龙舫认为,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可能是由于部分私募基金不符合法规,比如没有在基金业协会备案,或者不是契约型基金,甚至向投资者承诺刚性兑付等。

沈涛则表示,这种情况多出现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资管新规发布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一个重要资金来源被切断,加之“头部效应”明显,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市场募资规模在2017年达到巅峰后逐年下降。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崔杰律师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私募基金管理人是专业的运营管理团队,在基金的募集、投资、管理和退出阶段,私募基金管理人有义务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把控基金风险。但是现实中有些基金管理人并不专业或未能勤勉尽责,除了商业风险外,投资了与投资人风险不匹配的领域或有问题的目标企业,导致基金到期无法退出。

管理人不作为,投资者维权难

美国老牌私募股权基金KKR的创始人说过,“不要在投资的时候向我道贺,在我成功退出时再庆贺”,反映出退出渠道在私募基金行业的重要性。 

崔杰律师表示,投资人退出私募基金主要有四种方式,其中上市、出售方式一般是在企业正常运营阶段的退出方式,也是投资人所期望的,一般会溢价退出,可以挣得超额利润;而回购、清算的方式则一般是公司经营不善而触发的一种结果,投资人比较难通过这种方式收回本金,但也算是一种止损的退出方式。

对于如何在投资私募基金的过程尽可能地避免风险,龙舫表示,投资人在投资私募基金时,应该投资合法合规的私募基金,比如在基金业协会备案、持有私募基金牌照等;除此之外,沈涛表示,投资者也要衡量私募基金能否达到预期的收益率以及本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考量投资团队的投资理念和投资方法是否成熟,选择适合的投资产品。

而在发生私募基金失联跑路、到期未兑付时,投资者又该如何处置?崔杰律师指出,投资人对投资项目具有知情权,发生到期无法兑付的情况,应该积极行使知情权,了解项目的退出问题和目前的投资情况,以便为维权做好准备。

不过,维权二字却是“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中基协设有行业投诉渠道,但实践中反馈的投诉处理效率比较低,而一旦涉及到民事诉讼程序,投资者维权难度则进一步增加。

崔杰律师指出,投资者维权的难度在于取得涉及基金情况的重要证据,有的基金管理人不作为,不将基金投资的去向和目前的情况等重要信息告知投资者,投资者无法判断是商业风险还是管理人过错所致。

“如果是商业风险,那么投资者要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如果是人为过错,那么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投资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程序,要求依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清算,如果基金管理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投资者还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崔杰律师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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