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宝鸡交警渭滨大队消息,自宝鸡市开展“文明礼让斑马线”活动以来,发生在斑马线上的交通事故大幅下降,交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是部分行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对信号灯熟视无睹,冒着生命危险屡屡闯红灯,不走斑马线,既给自身带来危险,又影响了他人的正常通行,更是影响到了城市的文明形象。
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作祟?
“中国式过马路”?!
希望这次曝光能给大家敲响
“安全警钟”!
为图一己之便,翻越护栏“抄近路”,全然将“安全”二字抛之脑后!
过街天桥近在咫尺,但就是视而不见……
“红衣女子”太任性,机动车都被逼停了!如果机动车不能及时减速避让,后果不堪设想……
交警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道路千万条,安全出行第一条!
(素材来源:宝鸡交警渭滨大队)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