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查处一起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行为

濮阳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查处一起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行为
2021年01月28日 16:43 言言言小鱼

1月21日,濮阳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查处一起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违法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中午10时50分许,高速交警支队民警巡逻至大广高速K1781公里处,发现一辆解放牌重型半挂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车辆后方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车辆安全警示灯也没有开启。民警立即利用警车做好安全警戒,上前查看情况。发现司机竟悠然自得、慢条斯理地躺在车上吃着水果、零食,并将果皮和包装袋等垃圾直接扔到高速路边上。

民警当即严肃制止司机高速上乱扔垃圾的不文明行为,核查其证件及车辆信息,并告知司机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车辆发生故障难以移动的情况和驾驶人员有疾病无法继续驾驶车辆的紧急情况下可以临时占用避险,并且需要立即报警求助。

随后,民警依法给予司机韩某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同时督促韩某立即清除所扔垃圾,还高速公路一个安全、畅通、干净的道路交通环境。

高速公路应急车道

被称为

“生命通道”

只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在执行紧急任务

或其他机动车在紧急情况下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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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 随意占用应急车道将面临的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罚款200元,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罚款200元,记12分;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罚款200元,记6分。

◆ 什么情况下社会车辆可使用应急车道?

社会车辆若发生故障或事故确需在应急车道停车的,在车辆可以移动的情况下可以在应急车道停车。停车后要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后方150 米处设置警告标志,若是夜间停车还要打开示宽灯、尾灯等,人员随后撤离到护栏外并报警求助。 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罚款20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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