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大学全才作家眼中的“道法自然”

牛津大学全才作家眼中的“道法自然”
2023年08月02日 18:20 译言黄金眼

现代社会,仿佛到处都充斥着阴谋论,人们急于用自己坚守的“道理”来应对快速变化的现实,并迫切地想要说服所有与自己想法相悖的人,以此达成自己内心的平衡。

无论是想要证明自己道理的人,还是反驳对方的人,都应该明白,这只是你自己的想法,一切都是“一厢情愿”。而造成这种错误的根源,也许就是我们所受的教育。

这一问题由作家、思想家C.S.路易斯指出。

C.S.路易斯(1898-1963),20世纪英国一位具有多方面天才的作家。他26岁即登牛津大学教席,被誉为“最伟大的牛津人”。1954年,被剑桥大学聘为中世纪及文艺复兴时期英语文学教授,这个头衔保持到他退休。

他一生完成了三类很不相同的事业,被称为“三个C.S.路易斯”:一是杰出的牛津剑桥大学文学史家和批评家,代表作《牛津英国文学史•16世纪卷》。二是深受欢迎的科学幻想作家和儿童文学作家,代表作“《纳尼亚传奇》七部曲”。三是通俗的基督教神学家和演说家,代表作《返璞归真》、《四种爱》等。他一生著书逾30部,有学术著作、小说、诗集、童话。

1943年2月,C.S.路易斯在杜伦大学举办了三场讲座,讲演稿后经整理,以《人之废除》为名于同年首次出版,副标题是“从高中英语教学出发反思教育”。这本书曾被认为是路氏论辩作品中最出色的一本,还被誉为“拯救西方文明”的六本书之一。

人之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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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为止,我的假定是:像盖尔斯和提图斯这样的教师并不真正了解他们自己在做什么,这种行为将导致的深远影响也不在他们的计划之内。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可能。考虑到他们对某一特定的传统价值体系的一致态度,“穿裤子的猿人”和“城市里的榆木脑袋”可能正是他们想要培养的。我和他们之间的分歧是根本性的。他们可能真的坚持认为正常人对于历史、动物或者瀑布的情感是可鄙的、违背理性的,并且应该根除。他们可能想要将传统价值观念清扫干净,然后从头开始。我们稍后会对这个想法进行讨论。如果这就是盖尔斯和提图斯持有的观点,那么我必须在此指出,这是一个哲学立场,而非文学立场。他们把这样的哲学观点塞进了教科书,这对于掏钱买教材的家长或者校长来说是不公平的——他们原本期待的是一本专业性的语法书籍,得到的却只是业余哲学家的著作。如果一个人送儿子去看牙医,回来的时候孩子的牙齿纹丝未动,脑子里却被填满了牙医信口胡诌的金银复本位制或者培根理论,他一定会很恼火。

然而,盖尔斯和提图斯是否真的计划要以英语教学作为掩护来传播他们的哲学观,我对这一点表示怀疑。我想,他们陷入困境是出于以下几个原因。首先,文学批评是有难度的,相比之下他们的所作所为却简单多了。要解释清楚为什么对于某些基本的人类情感所做的不良处理是“坏的文学”会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如果我们将所有针对情感本身的“窃取论点”[37]式的攻击排除在外的话。就算是理查兹博士[38],首位严肃对待“坏的文学”这一问题的学者,在我看来,也失败了。用老生常谈的理性主义来“揭穿”情感,几乎任何人都能做得到。其次,我认为盖尔斯和提图斯可能误解了当前迫切的教育需求。他们看到周围的世界正在被情绪化的宣传鼓动所左右。根据传统观点,年轻人是多愁善感的,于是他们便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强化年轻人的心智以便抵御情感的冲击。而我个人的从教经验恰恰相反。如果有一个学生需要从微弱的情感过剩中得到保护,就同时会有三个学生需要从冷酷和庸俗中被唤醒。现代教育者的任务不是要在丛林中砍伐树木,而是要把雨水灌溉到沙漠中去。防御错误情感的正确方法是灌输合理的情感。让学生们的感性处于真空状态只会使他们更容易成为宣传鼓动者的猎物。因为,处于饥饿中的本性必将遭到报复,心肠即使冷酷也捍卫不了糊涂的脑袋。

不过,盖尔斯和提图斯采取这样的做法还有第三个理由,一个意义更为深远的理由。他们可能非常愿意承认:好的教育应该在毁掉一些情感的同时,建立另外一些情感。他们可能会费尽心思尝试去这样做,然而他们不可能成功。真这样做的话,他们的工作中只有嘲讽揭露的一面能起作用。为了更好地解释这个必然性,我必须先离题一下,说明另外一个问题——盖尔斯和提图斯所面对的可以称为“教育的困境”的这个局面,与他们之前的教育者所面对的并不相同。

直至近现代,所有的教师乃至全人类都相信世界就是这样的:我们对它所做出的特定情绪反应,对于其本身来说,不是合宜的就是不合宜的——人们相信,事实上,事物不仅接受我们的赞同或反对、敬畏或蔑视,也“应得”这些反应。柯勒律治赞同游客称大瀑布为“庄严的”、反对称之为“漂亮的”,一定是因为他相信,对于没有生命的自然物来说,某些言论可能比别的言论更为公正、正确或者合适。而且他(正确地)相信,游客们也如此认为。那个人称大瀑布为“庄严的”,并不只是想简单地描述自己对瀑布的感受,他同时也在宣布:瀑布这个物体“应得”那样的感情。然而对这样的主张本身,却没有什么好去反对或赞同的。如果“这是漂亮的”只是描述了说话女士的感受,那么对这句话持反对意见就是荒谬的。设想如果她说的是“我感觉身体不舒服”,那么柯勒律治的回答恐怕不会是:“不,不,我感觉很好。”雪莱[39]在把人类的情感比喻成埃奥利亚的竖琴[40]时说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人的情感拥有一种能力去做“内在的调节”,能使“琴弦适应弹奏的动作”。[41]这里,他采用的是同一种理念。“如果不是公平地给予一切事物其应得的尊重,你能做到公正吗?”特拉赫恩[42]问道,“世间万物都是属于你的,而你要根据它们各自的价值奖赏它们。”[43]

奥古斯丁[44]把德性定义为“爱而有序”——一种井然有序的情感状态,每一个对象所得到的爱的程度都是恰如其分的。[45,46]亚里士多德说[47],教育的目的是让学生喜欢他应该喜欢的,而厌恶他所应该厌恶的。[48,49]当反省的年岁到来之时,受过“有序的情感”或是“公正的情操”[50]这样的良好道德教育的人,会很容易获得伦理学的第一原理[51],但是堕落之人既不能看见这些原理也没有能力在伦理学中取得进展。[52]在此之前,柏拉图[53]也这样说过。初生的孩子就像动物,并不是一开始就会做出正确的反应的。人必须受到训练以便享受和喜爱真正可爱和令人愉悦的东西,厌恶和痛恨真正可恶可恨的东西。[54,55]在《理想国》中,他谈到,“一个受过适当教育的儿童,对于人工作品或自然物的缺点也最敏感,因而对丑恶的东西会非常反感,对优美的东西会非常赞赏,感受其鼓舞,并从中吸取营养,使自己的心灵成长得既美且善。虽然他还年幼,还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等到长大成人,理智来临,他会似曾相识,向前欢迎,因为他所受的教养,使他同气相求,这是很自然的。”[56,57]在早期的印度教中,可以称之为善的行为举止,乃是与某种理法保持一致,或者几乎参与到其中的。这种理法就是“梨多”[58]——在宇宙秩序、道德德性和宗庙仪式中都得到揭示的自然理法和超自然理法。意味着正义、正确性和秩序的“梨多”,总是与“真谛”[59]或真相保持一致,与现实相符。如柏拉图所说,善是“高于实在的”[60],华兹华斯说,群星因为德性而变得坚强[61];同样的,印度的先师们说,诸神由“梨多”而生并遵循着它。[62]

中国文化中也有一种伟大的事物(最伟大的事物),被称为“道”。“道”是超越所有论断的真实,在造物主之前就存在的混沌。它是自然、方式和道路。“道”是宇宙运行的方式,是万物永恒而静默无声地出现于时空中的方式。它也是每个人都应遵循的路径,以便效法宇宙和超宇宙的发展轨迹,顺应那伟大典范的一切活动。[63]正如《论语》所说,“礼之用,和为贵”[64,65]。古代犹太人同样也赞颂至上的律法为“真理”。[66,67]

从现在起,这个概念,无论是在何种形式下:柏拉图式的、亚里士多德学派的、斯多葛派的、基督教的,还是东方的,为简明起见,我都将简单地称之为“道”。以上我所引用的一些理论门派,可能对很多人来说,简直就是离奇的,甚至像巫术一样。但是这些理论之间存在的共性却不容忽视。这就是关于客观价值的信念,相信在关于“宇宙为何物,我们又为何物”的观点中,有些观点是正确真实的,而另外一些确是谬误。那些了解“道”的人能够认识到:称孩子是“令人愉悦的”或称老人们是“令人尊敬的”并不仅仅是在记录我们此刻的爱子之情以及孝顺之情,而是在承认一种特质,一种要求我们做出某种反应的特质,不管事实上我们是否真的做出了这种反应。我本人并不喜欢和年幼的孩子相伴;但正因为我是藉着“道”来发表意见的,我认识到这是自己身上的一个缺陷——就像一个人可能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个音盲或是色盲。我们的赞成与反对都是我们对于某一客观秩序的反应或对客观价值的承认,因此当我们喜欢理应被认可的事物之时,我们的情感状态与理性便可达到和谐;而当我们察觉到某个事物理应得到我们的喜爱却力不从心时,我们的情感状态和理性之间也就会失去和谐。就其本身而言,没有任何情感是一种判断,在这个意义上,所有的情感和情绪都是不以理性为依据的。但是按照它们是否符合理性,它们可以是合理的,也可以是不合理的。人心从来不能取代头脑,但是它可以,并且应当服从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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