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1年05月11日 02:52 人民资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1年5月10日,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年5月6日、5月7日和5月1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标准。

●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均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重大风险提示。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6日、5月7日和5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标准。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核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5月6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由于未能按计划筹措到资金,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增持计划。除上述事项外,经向包钢集团发函问询,截至本公告日,包钢集团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核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0日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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