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2021年05月11日 02:55 人民资讯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1-048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5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申请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进行了审核。根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

本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予以核准的决定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1-049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1年5月1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因离职或考核不合格,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281,520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91,800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232,100股。上述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05,42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272%。

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605,420股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由2,224,737,717股减至2,224,132,297股。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对稳定骨干团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激励对象离职率远低于人工智能行业平均水平;同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10万股以上的重要骨干员工未出现一人离职,公司在激励的人才竞争中继续保持了高端人才的稳定性。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1-047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公司A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庆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67人,代表股份703,576,0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62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78人,代表股份632,298,1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42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9人,代表股份71,277,9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039%。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按照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03,508,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6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2、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03,508,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6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03,508,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6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03,509,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5%;反对6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2,248,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7%;反对6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49,064,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096,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刘庆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吴晓如先生为公司董事、总裁;陈涛先生、胡郁先生、聂小林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裁;江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杜兰女士、段大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雪燕女士为公司监事;汪明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股东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

刘庆峰先生拥有本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为269,795,303股(包括本议案关联股东董事/总裁吴晓如先生、董事/副总裁陈涛先生、董事/副总裁胡郁先生、董事/副总裁聂小林先生、董事/副总裁江涛先生等所拥有的表决权股份)、刘庆峰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大控股”)持有公司股份83,497,837股、杜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05,500股、段大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董雪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7,238股、汪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5,250股。

关联股东刘庆峰先生及其拥有本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刘庆峰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科大控股、杜兰女士、段大为先生、董雪燕女士、汪明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1,698,8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8%;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698,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8%;反对1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股东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持有本公司11.6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之规定,中国移动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及本议案的关联股东,中国移动持有本公司股份为257,967,416股;科大控股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及其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科大控股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科大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为83,497,837股;公司副总裁杜兰女士担任广东爱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爱因”)董事长,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广东爱因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杜兰女士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杜兰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为605,500股;公司董事、副总裁陈涛先生担任南京谦萃智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谦萃”)执行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南京谦萃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陈涛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安徽言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言知科技”)为公司董事长刘庆峰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10.1.5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言知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言知科技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刘庆峰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公司董事长刘庆峰先生的兄弟刘庆升先生担任安徽淘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淘云”)董事长、于2020年9月30日前担任合肥智能语音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智能”)董事,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5、10.1.6条之规定,安徽淘云及其下属子公司、合肥智能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刘庆峰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刘庆峰先生拥有本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为269,795,303股(含本议案关联股东陈涛先生、言知科技拥有的表决权股份)。

关联股东刘庆峰先生及其拥有本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中国移动、科大控股、杜兰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03,508,2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6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94,138,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86%;反对9,370,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318%;弃权6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877,9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768%;反对9,370,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505%;弃权6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7%。

9、审议通过《关于未来十二个月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76,673,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763%;反对26,902,9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2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412,6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8576%;反对26,902,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14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03,575,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2,314,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03,575,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2,314,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03,575,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2,314,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费林森律师、黄孝伟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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