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05月11日 03:16 人民资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第6项、第9项、第16至2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年5月10日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中电信息大厦14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5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1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中电信息大厦14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吴飞舟先生主持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67,892,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25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9,000,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69%。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76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1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76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14%。

合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69,657,7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464%。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7人,代表股份10,765,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83%。

2、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61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6%;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72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9%;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61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6%;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72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9%;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61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6%;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72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9%;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61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6%;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72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9%;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61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6%;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72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9%;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61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6%;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72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9%;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61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6%;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72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9%;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61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6%;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72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9%;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61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6%;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72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9%;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61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6%;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72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9%;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61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6%;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72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9%;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61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6%;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72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9%;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61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6%;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72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9%;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与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61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6%;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3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72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9%;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弃权3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3%。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61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6%;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72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9%;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07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08%;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18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72%;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十七)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68,07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08%;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18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72%;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68,07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08%;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18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72%;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68,07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08%;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18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72%;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68,07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08%;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18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72%;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68,07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08%;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18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72%;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68,07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08%;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18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72%;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68,07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08%;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18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72%;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68,07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08%;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18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72%;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68,07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08%;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18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72%;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68,07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08%;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18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72%;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包含10项子议案,经逐项审议,获得的同意股数均达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07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08%;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18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72%;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07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08%;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18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72%;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07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08%;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18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72%;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61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6%;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72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9%;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07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08%;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18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72%;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8,07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08%;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18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172%;反对1,58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617,0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6%;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724,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19%;反对4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的同意股数达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委派律师田璧、孟庆慧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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