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05月12日 03:01 人民资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13:3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5层1503)。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张旺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489,634,9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827%。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488,353,9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959%。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6人,代表股份1,281,0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8%。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89,091,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1%;反对312,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9%;弃权2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89,322,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1%;反对312,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89,091,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1%;反对312,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9%;弃权2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89,322,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1%;反对312,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489,091,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1%;反对543,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32,8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7521%;反对543,0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24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2020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489,322,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1%;反对312,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审批2021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9,258,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1%;反对376,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审批2021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9,258,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1%;反对376,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99,1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3403%;反对376,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5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九)《关于审批2021年度生态环保产业项目投标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9,031,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7%;反对603,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7,290,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12%;反对2,344,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冀蒙、刘媛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12日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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