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时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时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2021年05月12日 03:01 人民资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1年5月19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1、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4月20日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将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1、公司将于2021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上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2、自2021年5月19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东缆转债”,转股代码(191603)将停止交易,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东缆转债”,转股代码(191603)恢复交易,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1年5月18日(含2021年5月18日)之前进行转股。具体转股要求请参阅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4-86188666

电子邮箱:orient@orientcable.com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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