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投资者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证券的业务。
包括两个方向:
★ 融资交易——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资金买证券
★ 融券交易——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借证券卖出
融资融券的交易特征:
★ 信用交易——即使满仓也可以融资加仓,相当于负债经营
★ 杠杆交易——获得杠杆效益,但盈亏都具有杠杆效应
★ 双边交易——熊市也可以获得盈利,单边市模式被改变
但是,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必须要充分了解其中的风险!如果风险承受能力不够,切不可盲目上场!
与普通交易相比,下面这些风险是两融交易特有的:
投资风险放大的风险
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关于什么情况下会触发强制平仓,我们在这里讲几个例子:
案例1
假设最低维持担保比例设置为130%。T日清算之后,投资者的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不含),并且投资者并未及时追加担保物,使得T+1日的日终维持担保比例还是低于130%,T+2日的日终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40%,那么,证券公司有权自T+3日起进行强制平仓,使得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40%。
案例2
投资者没有在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到期日(T日)之前(含到期日)全额偿还相应融资或融券负债,那么证券公司有权自到期日的次一交易日(T+1)起执行强制平仓。
案例3
未了结融券交易的标的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或者涉及收购情形的,投资者未按合同约定自证券发行人发布终止上市公告或者收购公告的当日及其后第一个交易日内提前了结相关融券交易时,证券公司将于第二个交易日执行强制平仓。
案例4
司法机关或者其他有权机关依法对投资者的信用证券账户或者信用资金账户记载的权益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措施时,投资者尚有对证券公司未清偿债务的,证券公司有权不通知投资者即对其信用账户进行强制平仓并收回相应债权,并协助有权机关执行。
此外,两融交易还存在其他的风险,包括授信额度无法足额使用的风险,业务指标、利率调整的风险等等。
投资者在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应该认真学习融资融券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融资融券业务规则,认真阅读并理解融资融券合同和风险揭示书内容,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合理规避各类风险。
本文是对融资融券业务的基本介绍,属于投资者教育,不构成具体业务推介。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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