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所有经典文章,可点上方蓝字,关注我即可。

一、业绩承诺篇
根据反馈意见,证监会对“业绩承诺”的关注要点包括:
1.交易对方出具的业绩承诺是否不低于评估报告中基于未来收益预测的净利润
2.对于业绩承诺兑现难度较大的,关注履行保障措施和对相关方的追偿措施
3.募投项目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影响
4.保证业绩承诺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合法合规性
5.未设置业绩承诺期期末减值安排的原因
6.仅部分交易对方参与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原因
7.对于不具有控制权的标的公司,如何保障业绩承诺
8.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是否已履行完毕,是否存在纠纷争议
9.对投资机构参与的股权转让或增资关注是否有未披露的业绩承诺
案例分析
关于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反馈意见 2017-05-05
21.申请材料显示,交易对方承诺,东安金矿和金英金矿在利润补偿期间实现的实际净利润合计数,不低于《矿权评估报告》中2017-2019年预测净利润合计数,即合计不低于106,455.31万元。申请材料同时显示,本次评估对东安采矿权、金英采矿权采用了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滩间山采矿权、青龙沟采矿权和青龙山探矿权(详查区)采用了收入权益法进行评估;其余矿业权采用了成本途径进行评估。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交易设置累计业绩补偿安排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我会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2)本次交易未将采用收入权益法进行评估的资产纳入业绩补偿范围是否符合我会相关规定,交易对方出具的业绩承诺是否不低于评估报告中基于未来收益预测的净利润。3)本次交易设置的业绩补偿安排是否足额覆盖标的资产经营风险,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业绩承诺履行保障措施和对相关方的追偿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关于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反馈意见 2017-05-05
1.申请材料显示,1)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火星时代信息化升级项目、火星时代移动服务平台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含中介机构费用等)。2)标的资产火星时代2016年底货币资金余额为9521.66万元,2015年、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590.38万元、16682.61万元。请你公司:1)结合上市公司完成并购后的财务状况、经营现金流量情况、资产负债率、货币资金未来支出计划、融资渠道、授信额度等,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2)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募投项目相关备案及审查进展情况、所需资质获得情况、项目实施时间计划表等。3)补充披露募投项目对火星时代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关于昆山金利表面材料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反馈意见 2017-05-05
17.申请材料显示,上市公司于2015年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了MMOGA 100%股权。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陈路、祝华、王一夫、胡禹平、雷亮和能观投资承诺,微屏软件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7,560万元、20,992万元和21,780万元。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上市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的业绩承诺及实际业绩实现情况。2)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承诺业绩的可实现性,以及标的资产为保证业绩承诺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合法合规性。3)补充披露上市公司区分本次重组实现业绩与前次重组实现业绩的措施及有效性。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反馈意见 2017-04-28
1.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中4.7亿元拟用于威博精密消费电子金属精密结构件项目建设。该项目中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投资金额分别为2,750万元及1,423万元,已经取得备案登记,项目达产后,每年将产生各类金属精密结构件5,250万件,预计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6年(含建设期),税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5.1%。请你公司:1)结合上述威博精密募投项目预备费具体内容及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的投资规模,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是否符合我会相关规定。2)补充披露除上述已取得的备案登记程序外,上述项目是否还需履行其他政府审批程序,如需要,补充披露相关进展及是否存在障碍。3)结合威博精密报告期产能利用率情况、上述募投项目对威博精密产能的影响、及未来产能消化计划,补充披露上述募投项目的必要性。4)补充披露上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的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5)补充披露上述募投项目投入对威博精密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对方承诺威博精密2017年至2018年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33,000万元、42,000万元及53,000万元。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期期末减值安排,未明确交易对方补偿上限。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交易未设置业绩承诺期期末减值安排的原因。2)交易对方业绩补偿上限。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反馈意见 2017-04-28
3.申请材料显示,喜马投资、宋智荣及吴琳莉采取现金和股份的方式进行补偿,补偿上限为其获得的股份及现金对价。申请材料同时显示,喜马投资、吴琳莉与上市公司还设置了与应收账款相关的补偿及奖励条款,未明确补偿上限。此外,业绩承诺期末因标的资产减值而发生的补偿与因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而发生的补偿金额合计不超过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喜马投资、宋智荣及吴琳莉的业绩承诺和补偿条款与喜马投资及吴琳莉的与应收账款相关的业绩承诺与补偿条款的关系,若两种条款下,交易对方均需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如何确定优先顺序及补偿金额。2)喜马投资及吴琳莉与应收账款相关的业绩承诺补偿的上限。3)上述喜马投资、宋智荣及吴琳莉的业绩承诺补偿上限与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后业绩承诺上限的表述是否存在矛盾。4)仅部分交易对方参与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原因,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关于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反馈意见 2017-04-28
5.申请材料显示,业绩承诺人承诺,量子伟业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325万元、5,450万元和6,374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量子伟业2017年-2019年承诺净利润较报告期净利润增长较快的依据及合理性。2)业绩承诺方的业绩承诺履约能力和保障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反馈意见 2017-04-28
15.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为2017-2019年。依据相关采矿权评估报告预测,中煤华晋2017-2019年净利润分别为91,593.74万元、94,303.61万元、93,456.43万元。据此山焦集团承诺标的资产2017-2019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为136,883.35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本次交易业绩补偿安排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我会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3.申请材料显示,依据相关采矿权评估报告预测,中煤华晋2017-2019年净利润分别为91,593.74万元、94,303.61万元、93,456.43万元。截至2016年1-6月,中煤华晋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9,621.86万元;截至2016年末,中煤华晋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27,104.16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中煤华晋不具有控制权。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中煤华晋2016年上半年实现的净利润金额较低、而下半年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与以往季度业绩是否相符。2)补充披露中煤华晋2016年全年实际实现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与评估预测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上述情形对评估值的影响。3)结合截至目前的经营业绩、合同或订单、行业景气度、主要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及近期市场可比案例评估预测情况,补充披露中煤华晋2017-2019年营业收入、净利润预测的合理性及可实现性。4)补充披露本次交易仅收购标的资产少数股权,未来如何保障业绩承诺履行,以及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具体保障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反馈意见 2017-04-21
4.申请材料显示,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及业绩承诺补偿约定为:补偿期限为本次交易完成日当年及之后两个会计年度,若本次交易完成日不迟于2016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2016年、2017年及2018年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0万元、10,500万元和12,500万元;若本次交易完成日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标的公司2017年、2018年及2019年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0,500万元、12,500万元和14,500万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标的资产2016年业绩完成情况,如未完成业绩承诺是否进行补偿。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关于四川帝王洁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反馈意见 2017-04-21
16.申请材料显示,鲍杰军、庞少机、陈家旺、丁同文、黄磊作承诺欧神诺2017年、2018年以及2019年净利润不少于16,300万元、19,200万元和22,800万元。业绩补偿优先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欧神诺2016年营业收入和利润实现情况,与本次收益法评估预测是否存在差异。2)补充披露欧神诺2017年-2019年承诺净利润较报告期净利润增长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3)补充披露业绩承诺方的履约能力和保障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关于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反馈意见 2017-04-21
1.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拟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20,000.00万元,用于支付中介费用、交易税费及亚光电子投资项目。其中射频微机电(RFMEMS)等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额14,475万元、微波混合集成电路微组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额99,850万元和生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6,212万元。请你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金需求和预期收益的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并说明合理性。2)以列表形式补充披露募投项目相关备案及审查进展情况、所需资质获得情况、计划实施时间。3)补充披露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是否包含募投项目的收益,若不包含,补充披露区分募投项目收益和业绩承诺的具体措施以及有效性。4)对照《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补充披露微波混合集成电路微组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9,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475万基本预备费,射频微机电(RFMEMS)等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89.25万元基本预备费,生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295.68万元基本预备费是否符合我会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规定。5)结合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现金流量情况、资产负债率、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融资渠道、授信额度等,补充披露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的必要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1.申请材料显示,2016年4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桂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14]416号文件)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益阳中海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对手方承诺,标的资产在2017年度、2018年度以及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6,017.25万元、22,116.98万元、31,384.97万元。请你公司:1)结合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的业务开展情况、核心竞争力、未来年度预测情况等,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承诺净利润的可实现性。2)补充披露前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业绩承诺及实际业绩实现情况。3)补充披露上市公司区分本次重组实现业绩与前次重组实现业绩的措施及有效性。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7-04-07
8、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历史上存在较多的股权转让和增资,其中,2005年公司改制时聘请的评估机构和验资机构不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后来重新进行了复核;2008年增资时陈洪凌与8名增资股东之间存在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并于2009年因业绩未达要求进行补偿;2010年因10名股东不适合担任股东将股份转让给陈洪凌;2012-2015年均发生多笔股权转让。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说明:(1)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引入新股东的原因,价格及定价依据,是否履行了相应的程序,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是否缴清相关税费,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发行人改制过程是否合法合规,设立及历史沿革中存在的出资、评估、登记等瑕疵是否已得到完全解决,是否存在纠纷争议,是否存在被工商、税务等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3)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是否已履行完毕,是否存在纠纷争议,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对赌协议或特殊协议安排;(4)申报前两年内新引入的股东的法人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及自然人股东的背景和基本信息,股权转让是否真实意思表示;(5)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自然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签字人员、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披露发行人股权是否存在委托或信托持股,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现有股东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并就发行人历次股权结构变化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明确意见。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7-03-14
2、请发行人详细说明:(1)信诺佰世医疗投资(包括其子公司北京信诺佰世医学检验所)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原实际控制人信息、主要经营业务或产品、拥有的行业资质等背景信息,其报告期经营业绩、2015年5月发行人收购其51%股权的目的、与发行人业务的关系、收购价格及公允性、收购方式、定价依据、收购过程、履行程序及合法合规性;2016年8月发行人将其51%股权全部转让的原因、转让价格确定依据、相关款项支付方式、目前是否已经支付完毕、受让方的背景信息及主营业务情况、受让目的、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转让过程、履行程序及合法合规性;上述收购及转让过程是否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是否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或者利益输送等情形。(2)发行人转让信诺佰世医疗投资股权产生的收益及对报告期业绩的影响、目前信诺佰世医疗投资的经营情况、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重合或者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是否存在替发行人分摊成本、费用的情形,转让信诺佰世医疗投资对发行人未来生产经营的影响、是否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与发行人是否存在竞争情形,发行人是否存在未来将其股权回购的计划。(3)说明收购以及转让信诺佰世医疗投资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是否约定业绩对赌或者业绩承诺等事项,如有,请说明其具体内容、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7-01-18
5、请发行人说明:(1)2012年收购Sonowise公司的目的、Sonowise公司的股权结构、经营业务等背景信息。(2)收购Sonowise公司的详细过程和资金来源及合法合规性、定价依据、价格及其公允性、是否已履行完毕相关纳税或代扣代缴等义务。(3)结合收购对价的支付情况,说明在2013年对合并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下仍然继续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的原因、相关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存在减少、交易对手方是否存在相关业绩承诺或补偿措施及其履行情况、本次收购是否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 2016-12-09
1、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的原因,股权受让方或增资的价格及定价方式,新引入股东的基本情况(法人股东构成情况、自然人股东简历情况)及资金来源,说明报告期内新引入股东与发行人员股东、董监高人员和本次中介机构相关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代持关系、对赌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2012年、2013年、2015年复星创泓、金陵华软、华轩投资、金石投资、邢世平、王长颖及戴婷婷与公司、童永胜及王萍签订股权转让协定及相关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说明前述协议是否涉及业绩承诺、对赌协议或其他影响发行人股权稳定性及经营管理结构的安排,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二、对赌协议篇
根据反馈意见,证监会对“对赌协议”的审核特点如下:
1.关注发行人及相关股东之间是否曾存在对赌协议;
2.对于存在PE股东的拟IPO公司,必问及对赌协议事宜;
3.如果曾经有对赌协议,要求披露其签订时间、权利义务条款、违约责任等具体情况,并核查其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均已清理完成、是否对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目前的股权结构是否稳定;
4.如对赌协议已经解除,还关注相关对赌协议的解除是否真实。
案例分析
山东英科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7-05-08
1、请发行人详细说明:(1)发行人设立、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时股东的资产或资金来源、股权转让原因、股东背景(申报前一年增资入股的自然人股东披露近五年的履历)、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结合当时发行人财务状况说明定价依据、股权转让或增资的价格及其公允性、PE倍数、股权转让款支付情况、工商变更及外资企业管理部门审批情况。(2)发行人股东在历次股权转让、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利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中需纳税的金额及是否履行纳税义务、相关代扣代缴纳税义务是否充分履行。(3)补充披露江伟强的详细简历及是否在公司任职,补充披露发行人非自然人股东的实际控制人。(4)说明发行人股权是否存在潜在纠纷,说明股东的股东或合伙人情况直至自然人或国资主体,各直接或间接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间接自然人股东的背景及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是否存在故意规避股东合计不得超过200人的有关规定的情形。(5)本次发行申请申报后,发行人股东的股东或合伙人是否发生变动及其原因,是否存在相关约定及其主要内容,相关个人所得税是否已缴纳。(6)非自然人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是否应认定为国有股,是否须按相关规定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7)发行人及相关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对赌协议,如有,请说明是否已无条件取消,是否存在影响发行人股权结构稳定的其他协议。(8)非自然人股东的股东或者合伙人的入股资金来源是否存在结构化融资、杠杆融资、资管计划或者其他金融产品类资金等情形。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7-05-05
1、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2012年发行人引入新增股东王静文、邱格屏、顾华林和蒋艳的原因;增资价格确定的依据;增资及股权转让过程是否履行了相应的股东会程序;资金具体来源及其合法性;各新股东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2、2015年6月,王静文、顾华林、蒋艳将易德龙电器出资额转让给贝拉投资。2015年6月,贝拉投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2015年发行人引入贝拉投资的原因;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确定的依据;增资及股权转让过程是否履行了相应的股东会程序;资金具体来源及其合法性;贝拉投资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7-05-05
3、招股说明书披露,2011年9月剑牌农化增资至7,500万元,引入富祥九鼎、联豪九鼎、嘉盛九鼎、源嘉创富及自然人杨建民、邓忠泉、沈永健,认购价格为8元/股。2014年4月,邓忠泉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0万股以1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元安九鼎和金秾九鼎,2014年10月,股东源嘉创富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5万股以1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沈永健。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说明:(1)上述增资、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差异原因及合理性、价款支付情况,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引入的直接及间接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董监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利益输送安排,是否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发行人的直接和间接股东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2)请补充披露富祥九鼎、联豪九鼎、嘉盛九鼎、源嘉创富、元安九鼎和金秾九鼎的基本情况,杨建民、邓忠泉、沈永健的背景、近五年的从业经历。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7-05-05
6、请保荐机构和律师补充核查并披露景达创投的基本情况及2015年退出持股的原因;发行人机构投资者的股权架构、机构投资者管理人情况,是否存在代持,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对赌协议等事项;2015年入股发行人的自然人股东引入的原因、是否存在代持;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在发行人任职情况,未任职的,请核查说明基本情况。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7-05-05
15、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历次增资或股权转让的原因、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是否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新增股东(追溯至最终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背景、近5年工作经历,股东为公司员工的,请说明该股东进入发行人工作的时间、任职情况)、出资来源及其合法性、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协议,是否存在对赌协议,并对发行人目前股权结构中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股东的适格性、是否存在股权纠纷发表明确意见。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7-05-05
3、招股说明书披露,2015年6月北京建华、扬州嘉华、汇鑫茂通、高创清控、中汇金玖等机构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取得发行人股份,发行人后于2015年12月申报上市。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一步核查并说明:(1)上述机构投资者的股东或合伙人的股权结构或出资构成,通过上述机构投资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自然人近五年的从业经历、现任职单位和职务;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自然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项目组成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亲属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输送不当利益的关系。(2)发行人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股东是否存在以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形式代他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保荐机构、其他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工作人员是否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如有,披露其签订时间、权利义务条款、违约责任等具体情况,并核查其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均已清理完成、是否对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目前的股权结构是否稳定。(4)上述机构投资者是否具有国资背景,是否应当转持股份。(5)结合发行人机构投资者股东的设立时间和目的、股权结构变化、间接股东与发行人相关各方的关系等情况核查并判断发行人是否存在规避《证券法》第十条的规定,未经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核查过程、方式、依据。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7-05-05
5、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历史上进行过多次增资和股权转让,其中:2009年股权转让的双方盈佰利和中持环保均为许国栋实际控制;2012年6月增资时发行人及其股东之间曾签署股权回购条款,2015年各方签署补充协议终止该股权回购条款。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披露:(1)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并引入新股东的原因、价格及定价依据,是否履行了相应的程序,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是否缴清相关税费,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发行人设立时盈佰利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与盈佰利共同设立发行人的原因,许国栋的基本情况、个人职业经历;(3)发行人及其股东之间股权回购条款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股权回购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条款执行情况,终止后是否存在替代性条款,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纠纷争议;(4)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对赌协议或特殊协议安排;(5)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自然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签字人员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股权是否存在委托或信托持股,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现有股东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并就发行人历次股权结构变化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明确意见。
东莞市中泰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7-05-05
2、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2012年2月、2013年3月、2013年12月、2014年3月发行人引入机构投资者苏州亚商、广东亚商、苏州天利、宁波亚商、深圳鸿泰、广东亚商、兴旺国托、广东中科的原因;增资价格确定的依据;增资过程是否履行了相应的股东会程序;资金具体来源及其合法性;各新股东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上述新股东是否具有国资背景,是否应当转持股份。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7-05-03
(9)补充披露:发行人历史上及目前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利益输送情形,是否存在对赌协议或其他类似安排,相关对赌协议的解除是否真实;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7-04-28
11、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凤凰投资等投资机构是否签订有对赌协议,如有,请补充披露对赌协议的主要条款,核查并说明对赌协议中是否存在以发行人为对赌对象的相关条款或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其他情形。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7-04-28
16、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历次增资或股权转让的原因、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是否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新增股东(追溯至最终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背景、近5年工作经历,股东为公司员工的,请说明该股东进入发行人工作的时间、任职情况)、出资来源及其合法性、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协议,是否存在对赌协议,对发行人目前股权结构中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股东的适格性、是否存在股权纠纷发表明确意见。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7-04-28
2、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2011年7月陈永向岳锋、黄晓玲、鲜云芳、刘超、徐学军转让股权、2011年9月发行人引入机构投资者GTSouth及2014年5月刘超向海铂旭辉转让股权的原因;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确定的依据;增资及股权转让过程是否履行了相应的股东会程序;资金具体来源及其合法性;GT South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上述新股东是否具有国资背景,是否应当转持股份。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2017-04-28
(1)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发行人引入上述新股东的原因,尤其是在申报前夕引入东航金控、畅连投资的理由与合理性;各新股东入股金额;股权转让价格确定的依据及合理性;股权转让过程是否履行了相应的股东会程序;资金具体来源及其合法性;各新股东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有关股权转让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意见。
项目合作:某国内大型央企保险公司不动产投资部寻求国内优质物流地产项目,如有推荐,请与李总联系:disheng1658(微信号).
文章来源: Research
申明:感谢作者的辛勤原创!感谢本文作者 林日升的专业分享!
本平台旨在丰富投行同仁行业资讯、专业知识,提升各位同仁业务水平。文章观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转载文章如遇版权问题,请与管理员联系,管理员将及时更正文章作者或进行删除。管理员微信号disheng1658。
.
4001102288 欢迎批评指正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