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时代,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推广和普及,推动着人类金融创新的想象力不断拓展、金融创新的触角不断延伸,更放飞金融自由化程度不断深化的翅膀,这一切已成金融业向前发展势不可挡的历史潮流。
所谓金融自由化,表现为摆脱金融市场不完全、资本市场严重扭曲和政府严厉监管等因素对金融自由创新与发展的制约或干预,从而更好地实现金融的独立与自由。其与金融监管是一对对立矛盾统一体,实现金融充分自由化、更好地推动金融创新离不开严厉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更是甄别金融创新真伪的有利“神器”;但过度的金融监管却在很大程度上又会抑制金融自由化,延缓金融创新步伐,需把好一个度。
前段时间涌现的ICO,借助虚拟代币工具,虚构大量投资项目,诱惑公众投资;从表现上看,似乎让民众手中的资本有了投资去向和保值增值的渠道,并能激活和汇集民间资本的强大力量,为需要投资的企业融资提供极大方便。但稍对ICO深刻剖析便可发现,这种虚拟代币工具具有较大的迷惑性、欺骗性,其实质就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非法集资金融游戏,是一种伪金融创新,它让金融自由化失去了边界和约束。还有近日国家金融监管当局勒令比特币中国、火币网、 OKCoin币行等三大虚拟货币网络交易平台停止交易业务,其原因几乎与ICO如出一辙。
或许,对监管部门出重拳监管虚拟货币网络平台,少数人持不理解态度,认为监管部门这样做会扼杀金融创新,会抑制金融自由化,更会对方兴未艾的互联网金融关进“牢笼”,扼杀金融创新和金融自由化的活力。不错,金融创新和金融自由化是一个国家金融业能否焕发生机活力的重要力量源泉,也是一个国家金融业能否跟上时代发展步伐的必然要求;如果金融创新缓慢,缺乏金融自由化,金融业运行机制就会僵化,金融业垄断局面也将无法打破,金融业就如同一潭死水,经济更将无法活跃与繁荣。我们改革开放近四十年在经济、金融领域取得的巨大成就与进步,就是不断开放与创新的结果,也就是金融业与市场经济不断自由化的结果。
但要看到,金融创新与金融自由化并非无边无际,更非无任何制度原则约束的放纵,它需要有一个合理的“边界”;如果没有一个“边界”,任何人都可随意制造金融产品或项目,任何组织都可操纵金融行为,那么金融业将会成为一池混水或一团乱麻,不仅不能因为自由化而进步活跃,反而会走向金融业发展的反面,成为制约金融发展与进步的“绊脚石”。
从当前看,金融创新与自由化必须遵循四条“边界”:
首先,应坚守金融法制边界,一切金融活动要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进行。要处理好金融创新与服从监管的关系,不能为了所谓的自由化而将国家金融法律法规置之度外,或逃避正规金融监管,或借口金融创新将一切违法金融活动凌驾于金融法律法规之上,其结局不仅会伤害金融业健康发展、损害广大民众的利益,也会将自己葬身于金融监管的“坟墓”中。正如最近央行两位行领导在公开场合所指出的:凡是搞金融,都要持牌经营、纳入监管、立足于服务实体经济。
其次,应坚定诚实守信的边界,一切金融活动要在真实可靠的框架里进行。要处理好金融创新与遏制伪金融的关系,确保所有金融自由化“创新有物”,拒绝“空洞无物”,将所有金融创新活动建立在真实的产品项目之上,而不是拉大旗做虎皮,打着创新幌子为名实施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的集资诈骗或圈钱活动,更不能忽悠广大投资者。虽然这样在短期内可能会蒙蔽不少投资者获一时之利,但到头来都难脱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悲剧结局。
再次,应坚守服务实体经济的边界,一切金融活动都在满足真实金融需求框架内进行。要处理好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立足金融服务经济的根本,绝不能颠倒经济决定金融、金融服务于经济之间铁定的关系,将全部金融自由化围绕实服务体经济来进行,体现金融作为经济“血脉”的真正价值;如果金融自由化无法与实体经济形成良性互动,无法在实体经济发展中不断壮大,而是虚假繁荣、泡沫泛滥,那最终就只能通过危机刺破泡沫、释放风险,最终难逃覆亡命运。
最后,应坚守最先进、最实惠的创新底线,一切金融活动都应确保在“创新前沿”框架内进行。要处理好金融创新与科技发展的关系,将最新科技成果运用到金融自由化之中,决不是鼓励每个人都去从事金融业务、开展金融活动,让所谓金融创新偏离轨道,并让参与者陷入了疯狂的虚拟“金融活动”之中。显然,金融自由化不是钻监管政策的空子,而是以务实创新和科学的态度,大胆钻研金融业务,围绕现实经济生活中的金融服务“缺口”和“短板”,开发出切合时代脉搏、贴近民众需求的金融新产品,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与进步的重要金融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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