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楼盘胆子大:高于申报价卖房、违规收定金,重罚!

这楼盘胆子大:高于申报价卖房、违规收定金,重罚!
2017年07月04日 18:10 看点资讯

违规通报

昨日,成都市温江区房产管理局通报一起项目的处理情况:

据悉,2017年6月28日,在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监察支队的指导下,温江区房管局对区内部分商品房销售现场及销售行为展开专项检查时发现,成都柳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中铁丽景书香”项目,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即变相收取3、4期车位定金;第22栋商品房以高于申报价格进行销售;销售现场“三栏一处一提示”公示内容不全,公示位置不醒目、不规范等多项违规行为。

根据通报显示,“中铁丽景书香”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第一条、《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37号)第六条等相关规定,引发了购房矛盾纠纷,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

中铁丽景书香 图据透明房产网

目前,温江区房管局对“中铁丽景书香”已开出罚单:决定对项目给予暂时关闭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暨备案系统的处理,对开发建设该项目的成都柳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公开曝光、记减信用分的处理,将其不良信用记录录入“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并将处理情况抄送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成都商报记者查询发现,其实,早在去年10月1日,成都颁布首次楼市调控令时就明令指出:

开发企业应在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后10日内一次性向社会公开全部可售房源,按规定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反映房源销售状态,按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不得有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炒卖房号、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以及违规为个人提供首付款、发布虚假交易信息等扰乱商品房市场秩序的行为,否则关闭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暂停开发企业后续项目预售许可受理,取消中介机构存量房网签,记减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分并公开曝光,涉嫌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记者查询成都市透明房产网显示,“中铁丽景书香”位于温江学海路,紧邻成都中医药大学,开发商成都同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三级子公司,由原中铁八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更名而来。该项目最近两次拿到预售证分别为今年4月13日、6月3日,预售范围分别为20、22栋住宅(共计384户)和18栋地下室车位。目前,透明房产网上显示的其22栋住宅户型均为86~88平米左右,清水售价大约为5500~5700元/平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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