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特绿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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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生活”开篇之作——“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
题记:
在20世纪中国史学史上,有一位极其特殊的历史学家,他被国学大师吴宓称为“全中国最博学的人”;他提出的“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为学术界所敬畏且视为典范;他不仅仅是专家,更是通儒。他就是陈寅恪。“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是陈寅恪一生学术志业的操守,且为时贤所推举。这一思想不仅是学术精神的精髓,更是“法”的内核和真谛,是法律人孜孜以求的信仰与使命,是我们向往渴求的远方。这个时代,先生不是过客,而是归人。“绿生活”开篇之作,让我们回顾先生的一生过往,重温“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风骨与内涵,思考律师职业的本质与责任,践行共同的信仰与使命。
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斯古今仁贤所同殉之精义,其岂庸鄙之敢望。一切都是小事,唯此是大事。碑文中所持之宗旨,至今并未改易。
——陈寅恪
无之而不奇斯无之而不奇也
1890年,湖南长沙,陈寅恪出生,生时正值寅年,故名寅恪,恪为兄弟间排辈。
其祖父陈宝箴是清末著名维新派骨干,地方督抚中惟一倾向维新变法的实权派风云人物。
其父陈三立当年与谭延闿、谭嗣同并称“湖湘三公子”;与谭嗣同、徐仁铸、陶菊存并称“维新四公子”,被誉为中国最后一位传统诗人。
其母俞明诗,能诗且善操琴,自号“神雪馆主”。
不平凡的出身注定不平凡的经历。
陈寅恪少年时便熟读典籍,学习算学、地理等知识,积累了深厚的国学功底,眼界扩及中外,留学日本前便“从学于友人留日者学日文”。
1902年,陈寅恪东渡日本,入日本巢鸭弘文学院;
1905年,因患足疾辍学回国,后就读于上海吴淞复旦公学;
1910年,考取官费留学,先后到德国柏林大学、瑞士苏黎世大学、法国巴黎高等政治学校就读。1914年因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而回国。
1918年冬,在江西官费的资助下,陈寅恪再度出国游学,先在美国哈佛大学随篮曼教授学梵文和巴利文。
1921年,转往德国柏林大学随路德施教授攻读东方古文字学,同时向缪勤学习中亚古文字,向黑尼士学习蒙古语。在此期间,他掌握了梵、巴利、波斯、突厥、西夏、英、法、德八种语言。
1925年,陈回国。清华学校改制,设立国学研究院,陈寅恪与当时最有名望的学者王国维、梁启超、赵元任等人一同被聘为导师,人称“称清华四大国学大师”。
1926年6月, 36岁的他与梁启超、王国维一同应聘为研究院的导师,并称“清华三巨头”。
时任研究院主任的吴宓评价他“最为学博识精”;
梁启超更公开表明“陈先生的学问胜过我”。
游学于欧美第一流学府,陈寅恪却不拿一个学位。
常人难以理解,只有真正了解他的人深知其本心。
专注学术,探究文化,世界之浩瀚广博,何来闲心争取世俗功名。
先生,确是纯粹之人。
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日久,共三光而永光
陈寅恪是九十年代思想的缩影,他身上有一种深厚的文化移民气息,虽有极深的西学学历和学养,但却对中国文化怀有极致的热爱。
陈寅恪的学问,常人难以望其项背。
著名历史学家傅斯年曾说:陈先生的学问,近三百年来一人而已。
国学大师吴宓评价:合中西新旧各种学问而统论之,吾必以寅恪为全中国最博学之人。寅恪虽系吾友而实吾师。
陈寅恪致力于史学研究工作,对魏晋南北朝史、隋唐史、宗教史(特别是佛教史)、西域各民族史、蒙古史、古代语言学、敦煌学、中国古典文学以及史学方法探其精髓,究其渊源。坚持“于史实中求史识,融情、智、识为一体而考证”。
他曾说,作史论研究,不能违史学探求真实之旨,目的在于“以期近真实而供鉴诫”。
希腊哲人亚里斯多德曾谓,史“叙述已然之事”,诗“则叙述或然之事”;“诗言普遍而历史则记特殊”。陈寅恪不仅是史学大家,在音韵学、旧体诗方面亦有深知灼见。他《论再生缘》中所以有“论诗我亦弹词体”之句。在《柳如是别传》中,足以见其文化大义和文人风骨。
其才高学博,足以压倒时辈,更让人敬佩的,是他对民族命运的关切与民族精神的践行。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其父陈三立义愤绝食,溘然长逝。陈寅恪在战争中,始终坚守自己的信仰,不媚俗,不投降,拒绝犬儒主义。不自由,毋宁死,以反抗世俗的姿态傲然于世。当民族危亡之时,国民党采取消极抗日方针,竟有人向蒋介石献九鼎。陈寅恪备感痛心,作《癸未春日感赋》:“九鼎铭辞争讼德,百年粗粝总伤贫”以示讽刺。
经历过磨难的人才有此担当与作为。父亲离世不久,陈寅恪过度悲伤加之高度近视,进而导致严重眼疾。本打算前往伦敦治疗眼睛,难料战乱年代,无法得到系统疗养,常年旧疾加重病情,最终双目失明。
然而,命运让他承受更多,则赋予他更多。经历过战争与磨难的历练,陈寅恪的思想更为深刻,也更加确定了其本心。他对逐渐没落的中国文化怀有“共命而同尽”的悲剧情怀;同时坚持独立自由的理念。他既是学术岗位的捍卫者,一生追求学术自立;也是人文精神的先行者,专注史学研究,鉴古知今,极富时代新意。他兼顾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始终怀有为求真而学术的思想。
1953年,陈寅恪在《对科学院的答复》中,重申“我的思想,我的主张完全见于我所写的王国维纪念碑中”,重申“没有自由思想,没有独立精神,即不能发扬真理,即不能研究学术”,“我要请的人,要带的徒弟都要有自由思想,独立精神,不是这样,即不是我的学生。”
若非史学科班,是万不敢妄论先生的史学成就的。即使是科班出身,专攻史学研究之前辈,在面对先生的作品时,必定怀有敬重、谦卑、羞愧之心意。
脊梁精神,民族风骨念律者之心,承匠人之魂
陈寅恪身上的道德力量、人格力量、思想力量、学术力量,使他成为后人心中永不过时的话题,再过百年甚至千年再来谈论先生,也必耐人寻味,真正的思想与成就必定经得起时间与和时代的检验。先生人格生命的深邃,学术文章的广博,坚毅独立的精神,是后继之人所追寻的光亮。先生自称“寂寞销魂人”,这正是自由灵魂的高度。
这一高度正是律师行业坚持追求的本质与核心。回顾历史长河,20世纪上半叶中国法学界所涌现出一批令人敬仰的法律先驱,他们在默默无闻中历经九载寒暑创制出呕心沥血之作——《元照英美法词典》。这部词典460多万字,所收词条已达到4.5万多个,是日本出版的《英美法词典》的3倍。这部词典的背后是响亮的名字,一些在一九四九年以前就已成为法学权威的前辈名宿。
盛振为,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东吴大学前校长兼法学院院长
周木丹,比利时鲁汶大学1934年法学博士
卢峻,美国哈佛大学1933年法学博士
王名扬,法国巴黎大学1953年法学博士
蔡晋,东吴大学1933年法学士
许之森,东吴大学1934年法学士
卢绳祖,东吴大学1934年法学士
徐开墅,东吴大学1940年法学士
王毓骅,美国印地安那大学1949年法学博士
俞伟奕,东吴大学1944年法学士;郭念祖,东吴大学1946年法学士;陈忠诚,东吴大学1947年法学士;周承文,东吴大学1944年法学士;高文彬,东吴大学1945年法学士……
这些卓有学识的才智之士是中国法律的奠基者,他们为中国的法律事业奉献一生,从未贪恋名利场上的觥筹交错。他们默默耕耘,只为实现潜藏心底深处的信念。他们,和陈寅恪先生一样,是为了自由和独立奋然前行的勇士。
独立性是律师职业的本质属性,在中国的具体国情中,律师的职责和义务被赋予时代意义。先生曾言“独立精神和自由意志是必须争的,且须以生死力争。”律师职业具有公共性,一定程度上讲,没有律师就没有法治,也就没有公平和正义。现代国家本质上讲是法治国家,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的重要作用,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卫士,是保障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作为律师,不仅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和社会矛盾的化解,还要以法律人的素养和民生的视野,为社会治理创新贡献力量。或许,他们并未有惊天动地的伟业,但却拥有一颗争取公平正义之心和对社会的关切之感。先生在学术研究之时,秉承客观精神,更可贵的是,他时刻怀有一颗悲悯之心,他的思想是有温度的,饱含深情的。他在《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说道:“律令性质本极近似,不过一偏于消极方面,一偏于积极方面而已。”真正为人称道的律师,必定是讲真言,用真心,办真事,努力推进社会向积极的方向发展。律师是一枚闪耀光芒的种子,带着希望种下,迎着希望开花。
“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不仅是一个人的精神高度,更是一个行业、一个时代浸润于心的风骨。律者之心,匠人之魂,法律人的信仰与追求,当学之、记之、信之、践行之,方可悟之真谛,得之纯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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