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已步入职场的朋友来说,每个月到手的工资总是会“缺斤少两”,因为有一部分钱被拿去缴纳社保了。
那既然缴了社保,自然就会拿到一张社保卡。
目前国内通用的社保卡具有多种功能:身份证明、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等。此外,社保卡还可充当普通的借记卡,实现现金存取、转账和消费等金融功能。
虽说功能很齐全,但相信很多人平时主要使用社保卡的场景不外乎两种——医院和药店。那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可能:某天当你拿社保卡去买药时,人家店员却告知此卡已被停用,同时你也正在被警方“通缉”?
而造成这种可能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你“用卡不当”!
当心这四种用卡禁忌!
所谓“用卡不当”,指的是持卡者违反了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继而不仅会被暂停使用社保卡,还可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什么样的行为才算是“用卡不当”呢?
第一,以药换药、转卖药品以骗取医保基金。
第二,套用和虚开检查治疗项目,也就是伪造病历、票据的。
第三,购买非疾病治疗类的产品或服务,如体育健身、养身保健等。
第四,转借他人,或是冒名使用的。
真实案例再现
可能很多人对于第四点表示疑问,难道说拿自己的社保卡替亲人买药也算是“用卡不当”吗?是的,不仅不当,还很有可能要承担较为严重的刑事责任。
举个实例。前几年浙江诸暨市人民法院就曾判过一个真实案例,女儿周某用父亲的社保卡给患有高血压的母亲买药,从2011年2月到15年7月,共计34次,报销费用11376.64元。最终,女儿和母亲均以诈骗罪被判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各2000元。
尽管事后舆论对此多有异议,但也着实给不少朋友敲了回警钟。因为一旦违规使用了社保卡,后果就很难预料了。
(网友针对该案的相关评论。截图来源于网络)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着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看完这些“禁忌”,下回再使用社保卡时可要留神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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