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金是没人性官员的“照妖镜”

王书金是没人性官员的“照妖镜”
2016年12月08日 02:30 冰川思想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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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7日,河北高院裁定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图片来源:河北高院)

【冰川思想库特约撰稿 佘宗明/文】

21年前铸案,光复查就历时11年,从属地重新调查到异地复查、再到由最高法提审才启动再审……这些天,聂树斌案改判,让无数人震颤唏嘘。

作为“中国刑事司法领域的一块活化石”,该案的翻案,无疑是中国法治史上可堪浓墨书写的标志性事件。

连日来,很多媒体也在发掘关于聂案的秋毫,为社会反思工程丰富着真相的图纸。而聂案得以平反的几个攸关人物,也成了媒体还原真相的切口,这里面有聂母张焕枝、“首报者”马云龙、因为聂案平反而丢官的广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郑成月,更有个无法忽略的“重头人物”,那就是聂案“真凶”王书金。

▲2005年3月,时任《河南商报》总顾问的马云龙发表文章《一案两凶,谁是真凶》

“王书金:聂案判了,下一个就该我了”“王书金:聂树斌的母亲不该恨我 聂树斌母亲:王书金是我们的恩人”“王书金称我的骨灰随便扔就好”……与王书金有关的消息被不断曝出。从报道看,王书金已做好了死的准备,他“卡在死刑复核的日子”或许也不久了。

但王书金的名字注定会跟聂树斌绑在一起,他的生死随着聂树斌案纠葛至今,他的经历也必定会被不断讲起。

他兴许两次改变了聂树斌生前或死后的遭际:若他确系真凶,那聂树斌之死无异于为其挨刀;但他坚持认罪和对聂树斌“强奸杀人案”系自己所为的咬定,又让聂树斌获得了被洗冤的机会。

他最终也因此改变了自身舆情境遇:因为他在聂案翻案中所起的作用,很多人对他的印象,不再只是“杀人犯”。

杀人犯王书金的“良知担当”

在跟聂案发生千丝万缕的关联前,王书金身上最显眼的标签,可能就是“杀人犯”。

他落网后,自述犯强奸案6起杀了4人,最后被认定4起(不含聂案)。他可谓罪孽深重,他带给那些受害者家庭的伤痛也是难以消弭的。

他的哥哥王书银就说过:“他死后就算被狗吃了,也不会让他埋在祖坟里”,因作恶而众叛亲离,也符合已嵌入人情学中的“果报论”。

王书金显然不是什么“死守善道”之人,但他却是死前“其言其行也善”的人。若没有他不曾动摇的坚持11年认罪,若没有他在威逼利诱下的死扛,聂案现在能不能翻案,恐怕还得打个问号。

这期间,有些细节值得注意:有媒体透露,2013年,王书金案二审期间,河北有关工作组非法接入案件核查,将王书金非法外提,劝他“别蹚聂树斌案浑水”,如果照办则为其同居女友和孩子办低保,遭到拒绝后,工作组人员对其刑讯逼供,“在卫生间用木板抽打王书金的脚心,在讯问室的铁椅子上让王书金坐了半个月之久”。

▲各大媒体报道“聂树斌案”(来源:公众号“新京报动新闻”)

还有,曝聂案“另有真凶”的郑成月披露,2013年河北有关工作组曾让王书金翻供,设计王书金奸尸情节,让他承认到场时受害者已死亡、他只是奸污了尸体,以维持聂树斌作案的结论。另据“北京时间”报道,首报此事的媒体人马云龙曝,2013年河北有关方面想对王书金执行死刑。

此外,最具戏剧性的是,2013年6月此案再开庭时的世界司法史上都罕见的控辩“角色互换”情节:检方力证聂案非王书金所为,王书金辩护方则力证王即真凶,要求增罪。

不少媒体报道,王书金多次表示,“我干的就是我干的,你不能让别人背黑锅,这不公平”“聂树斌没干这事,他就应该无罪”……也正因王书金顶着重压的“死不甩锅”,网上不少人称他是个“铁骨铮铮的真汉子”。

这或许有“有一善,从而赏之,又从而歌咏嗟叹之”之嫌,但王书金最后时刻守住了“良知底座”,是不争的事实。

▲王书金(中)

王书金屡屡作奸犯科,是为“不义”;但在为聂树斌洗冤上,他的表现却称得上“仗义”

这种义,让人想起了司马迁在《史记》里说的那些“乡曲之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死扛对王书金未必有什么好处预期,还得被威胁拷打——尽管有人说,他把这事揽身上是为了多活几年,可如王书金说的,对求解脱的他而言,“多活等于多受罪”。

王书金以地下党般的意志死扛,与其说是想赖活,不如说是某种救赎。在电影《烈日灼心》里,几个成为漏网之鱼的逃犯,就在苟存于世时奋力救赎。原著作者须一瓜就说:“一些人在负罪逃亡中,那种求生、求善的精神内核非常强大。对他们来说,余生就是灵魂减负和洗濯之旅。”

而王书金的救赎,更像是起于某种朴素又有韧性的乡民自然正义。这种自然正义,像是凭着直觉快速做出的反应,正如王阳明说的“良知就是情绪反应”那样。所谓“仗义每多屠狗辈”,那种带有草莽底色的“黑就是黑,白就是白”“杀人偿命”“一人做事一人当”的水浒式任侠气质,就是其典型体现。

▲71岁的张焕枝站在儿子聂树斌的坟头

罗尔斯在《正义论》里提出了“原始状态”“重叠共识”的概念,指出“原始状态”下所假设的正义理念,会回到人们的经验层面予以验证,与人们的道德判断加以比较,经过反复的相互反思,最后达到平衡;“反思平衡”不仅在规范理念与经验直觉之间展开,也在人们之间不同的正义观念中进行,最后形成关于正义观念的“重叠共识”。

跟经过法治、文明道德淬炼过的“重叠共识”比,有些乡民式自然正义观,也像处在“原始状态”下的正义判断。而“信”和“义”,又是其常见的内核。

或许也正是这乡民自然正义,托举起了王书金的良知底线。

王书金是错案制造者的“照妖镜”

王书金对聂案平反的“助攻”,显然无法冲抵其强奸杀人的恶行。他依旧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为他犯下的罪错“偿债”。

而他成为某些人眼里的“良心担当”,其实也是被那些无良知的错案制造者逼出来的。

这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某些办案者用无人性的逼供之举,没逼出他的屈打成招,反而逼出他的不从;二是在那些人无良知的反衬下,他的恪守良知底线行为显得愈发可贵。

眼下人们说聂案时,通常也囊括了两个过程:该案铸成时,也就是1995年;还有该案复查、再审启动过程中,这最早可溯及2005年聂案曝出“一案两凶”后,河北省政法委表态对其重新调查时。也正是铸错太随意、纠错又太难,所以该案平反延宕至今。

1995年聂树斌在终审判决后,两天就被执行了死刑。该案疑点一堆,如新华社就曝出,聂树斌被抓获之后,前5天的讯问笔录、案发之后前50天内多名重要证人的询问笔录,以及可以证明聂树斌有无作案时间的重要原始书证考勤表全都缺失。

这么大的办案程序漏洞,聂树斌照样被判死刑,涉事办案人员守住司法公正底线了吗?即便虑及当年“公检法流水作业”和严打背景,这些也不可不究。

▲郑成月,原河北省广平县公安局副局长,调查王书金案时得知聂案

还有之后的纠错,郑成月就对媒体表示,在聂案不少明显的疑点浮出后,“他们(指有些高职级官员)弄错案还一本正经说没错,这是草菅人命”。

而无论是逼王书金翻供,还是有关办案方言之凿凿地称“聂案办理有程序上的瑕疵,但只属于一般的办案质量问题,不影响聂树斌犯罪事实的证据证明体系”,还有媒体曝的“当地政法系统个别人士在配合复查时依然态度强硬,称‘这个案子就别想翻’”,都能显现出某些人的无良知、无人性。

“杀一无罪非仁也”。有些冤假错案本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放在今天,随着司法进步,它们已不可怕,但可怕的是疑点重重后仍不纠错,尤其是“一案两凶”这样明显的情节后。

聂树斌案本就比电影更让人拍案惊奇:如果说“25.8℃跪雪地被枪决”等情节是埋伏笔,“一案两凶”是高潮,那纠错之难则是收尾处的悬念再起。它整个的跌宕起伏,都是对人心幽暗的勾绘。

一个罪犯朴素的正义与一群人的扭曲执法司法,构成了最具张力的对比。

司马迁说布衣之徒“千里诵义,为死不顾世,非苟而已也”,并以“朋党宗强比周,豪暴侵凌孤弱,恣欲自快”作为对照。而今,发生在王书金和某些办案身上的义与不义、有人性与无人性的对比,算是印证。

这也挺黑色幽默:良知是将正义图卷裱在墙上的画框,可当挂起那幅画的是个罪犯,而非最该恪守正义的那群人时,这是怎样的一出荒诞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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