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可以说是中国划时代意义的转折点。这一年发生了太多太多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事情。新闻联播开播、十一届三中全会、改革开放等等。而住房制度改革,也从这一年开始了探索的脚步。

197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6平方米,缺房户达869万,占城市总户数的47.5%。近一半城镇居民无房可住,而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住房靠国家分配的政策给国家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因此,住房改革迫在眉睫。

1982年,“三三制”补贴出售新房方案出台,和今天的PPP模式有些相同之处。即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各承担1/3,并在郑州、常州、四平、沙市试点。由于个人缺乏买房动力,住房建设资金不能自身循环,国家和企业难以长期承受这种负担,因而有关部门于1985年停止这种做法。
1986年,试行“提租补贴、租售结合、以租促售、配套改革”的方案,在烟台、唐山、蚌埠进行房改试点。此次改革将分房上的不正之风基本解决,国家、企业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得到调整,为全国的住房改革提供了思路。

1988年,《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将房屋成本租金和市场租金进行调整。但是由于严重的通货膨胀导致该方案夭折。
199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宣布全面停止住房分配,首次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虽然促进了住房的商品化,但在改革的过程中,住房不公平现象进一步扩大,房价飙升。

2003年以来,国家发布“国八条”、“国六条”等一系列文件,一方面继续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一方面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
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根据中央的要求,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充分调研,反复征求了意见,起草了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整个工作还在进程当中。
近40年的住房改革使我国人均住房面积3.6平方米到40.8平方米。虽然在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了房价飙升和住房不公平的问题,但是相比40年前,今天的我们已经幸福太多太多。只有我们继续相信党和国家,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当前面临的问题最终都将一一被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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