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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消费金融快讯
撰稿|Green
编辑|希斯
近日,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发布了《2017年中国消费市场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针对消费贷款业务的风险,《报告》从合规方面给出建议,应对从事消费信贷的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P2P等各类消费金融机构纳入统一监管体系,加强监管体系的整合。
01 消费贷业务风险陡增 监管应加快统一步伐
根据《报告》显示,我国消费金融自2015年开始快速发展,2016年各类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线上线下多种业务模式。市场快速扩张,问题也随之而来。目前由于消费信贷机构过多,导致行业规范程度急剧下降,行业风险陡增。
而对于监管来说,不同的监管机构由于其背景不同,监管的尺度和侧重也不尽相同。由于监管的不同,各持牌机构之间的竞争也存在不平等的现象,也更容易造成许多监管漏洞,产生“恶意欺诈”、“过度授信”、“高利贷”等负面现象。
中国的消费金融市场目前仍处于初级阶段,市场主体良莠不齐。这就更加需要监管部门、企业与协会组织多方携手,建立统一的监管制度,规范市场环境,促进消费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研究员王刚同样认为,金融消费市场处于一个大浪淘沙的初期阶段,要建立相对统一的监管标准,从现有的高收益、高风险的模式积极转变为适度风险、适度收益的模式。
分析人士指出,监管部门应该加快监管体系建设的步伐,避免因监管漏洞带来的“灰色地带”;同时,也应该给市场留出空间,鼓励机构创新;机构也应该向征信部门提供数据,保证市场的运营安全,为客户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02 业界呼吁监管应松紧结合 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其实,在2017年,监管部门已经展开了关于消费金融统一监管的相关工作。此前,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的《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向建立统一监管体系迈进了一步。
有专家表示,正是由于创新,才使中国消费金融有了长足的发展,所以在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的同时,既要全面,权威,使一些“灰色地带”无所遁形;也要概括、灵活,为机构的创新提供必要的空间。同时制定必要的规则,使市场提升风控能力,能够让消费者规避一定的风险。
对于实现各类消费金融业务统一监管的难点,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认为,因为中国的监管体系主要是机构监管,跟传统金融机构和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机构监管方不同,消费贷款业务主要行为都发生在互联网上,小额分散,涉及主体多。贷款业务创新性强、机构多、发展迅速,所以在全国统一标准的征信、信息共享等基础设施还不充分的背景下,统一监管的手段相对缺乏,有效性不足。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石大龙也表示,实际上,目前消费金融业务的统一监管已经在进行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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