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临金罚决字〔2024〕12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邓珑(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行乡村振兴金融部总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行“未动态调整企业划型,违规收取小微企业费用”事项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临沧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4月29日 |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