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泉州发布
石狮市财政局
关于成立石狮市政府
采购纠纷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泉州市政府采购协会,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纠纷化解的专业性和及时性,丰富政府采购纠纷化解方式,高效公正化解政府采购纠纷,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政府采购效率。经研究,决定成立石狮市政府采购纠纷调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解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蔡天锡 石狮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副 主 任:林功禄 石狮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主任
刘一平 石狮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排名不分先后):
高溢华 石狮市财政局绩效股股长
邱清清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股负责人
王泽漳 石狮市卫生健康局综合股股长
陈毅峰 石狮市公安局二级警长
许安妮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综合股股长
卢玲珑 石狮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股负责人
上官毅祥 石狮市教育局资源配置中心负责人
黄应跃 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赫珂珂 福建立行律师事务所
调解委员会成员如有工作变动,由接任工作人员自动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石狮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负责调解委员会日常事务和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纠纷化解工作,分析调解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建议。
根据调解工作需要,可适时调整调解委员会成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委托聘请人民调解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当事人均认可的其他人员参与调解工作,协助参与化解矛盾纠纷。
三、调解地点
固定调解办公地点设在石狮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石狮市八七路875号政协委员之家816)。采购量比较大、政府采购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采购人,可以在该单位设立流动调解站,并报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石狮市财政局
2024年5月7日
南安市财政局
关于成立市政府
采购纠纷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纠纷化解的专业性和及时性,丰富政府采购纠纷化解方式,高效公正化解政府采购纠纷,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决定成立南安市政府采购纠纷调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解委员会名单
主 任:郑雪蓉 南安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副 主 任:何金莲 南安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雅双 南安市司法局普法与促进法治科科长
成 员:王荣华 南安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曾清启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计财科科长
黄珮雄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负责人
石建发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雷添鑫 南安市城市管理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张佳景 南安市水利局规建科负责人
林伟达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法规督察与监测综合股负责人
陈润萍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财审科负责人
李继阳 南安市公安局二级警长
黄 玲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黄海霞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干部
林瑞强 南安市教育局科员
张伟强 泉州市博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何凤兰 泉州市新开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刘清洁 福建刺桐律师事务所律师
调解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人员自动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南安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调解委员会日常事务和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纠纷化解工作,分析调解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和建议。
根据调解工作需要,可适时调整调解委员会成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委托聘请人民调解员、第三方专业机构或当事人均认可的其他人员参与调解,协助参与化解矛盾纠纷。
三、调解地点
调解办公地点设在南安市财政局和南安市综治中心,采购量比较大、政府采购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采购人,可以在该单位设立流动调解站,并报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南安市财政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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