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3号),对高质量做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省人社厅近日发布通知提出四方面工作。
一是严禁注册“双重学籍”。严禁技工院校将中职在籍学生录入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重复注册学籍;严禁将中高职“3+2”连读试点项目、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后2年注册高等学校学籍的学生,录入信息系统、重复注册学籍。根据有关规定,中高职“3+2”连读试点项目学生、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后2年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学生,应按《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注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二是严格核查资助名单;三是及时注册和维护学生学籍信息。各校要在新生入学后及时通过信息系统为其建立电子档案。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应分别于每年4月30日、10月31日前完成,逾期不予注册;四是严肃问责。对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注册“双重学籍”、不及时维护技工院校学生学籍和资助系统数据等行为,对套取中等职业学校资助补助资金的组织和个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省人社厅机关将适时联合有关部门对学生学籍与资助管理工作进行核查,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有关问题线索将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处置。记者 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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