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记者从广西高速交警部门获悉,近日,高速交警处理了一起无证驾驶案例。当事人小王(化姓)是一名正在考驾照的准驾驶人,他当天刚成功通过科目三考试。然而,由于提前无证驾驶上高速,他的驾照考试成绩被全部作废。
事发于今年5月6日下午。当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四大队民警在宾阳东收费站开展日常检查,发现内广场不远处停着一辆车,并看见车内副驾驶上的女子与主驾驶上的男子正在换座。
男子无证驾驶被查处,所考成绩全部作废
当女子驾驶着车辆从收费站出来后,民警立即将该车拦下。经查,副驾驶座上男子小王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座,当天刚刚通过科目三考试。当民警询问为何换座时,两人只能如实交代。原来,当天上午小王刚考过科目三,下午就和姐姐去吴圩国际机场接自己的妻子。原本由姐姐驾车,但在返程途中,姐姐感到疲劳,而妻子忙于照顾孩子,小王觉得自己已经掌握了驾驶技能,想体验在高速公路上驾车的感觉。就这样,小王在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接过了方向盘。所幸一路上没有发生危险,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对其展开教育后,小王表示自己也有些后怕,愿意接受处罚。
最后,小王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给予罚款1500元,可并处15天以下拘留的处罚;同时,其此前驾驶证考试的成绩全部作废。另外,小王的姐姐明知小王没有驾驶证,还将车辆交给小王驾驶的行为,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姐姐也做出相应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为了安全,请遵守交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 | 南宁晚报·南宁宝新闻客户端 记者 周志英 通讯员 庞晓盈 文/图(高支四大队供图)
编辑 | 陆丽
校对 | 李冬莉
审核 | 奚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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