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日报
沧州第2号总林长令发布
在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开展督导巡查
河北日报讯(记者王雅楠 通讯员王长雷)4月29日,沧州市发布2024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切实做好森林灾害防控工作的令》,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筑牢林草生态安全屏障。
压实林草灾害防控责任。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
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把管住人为火源作为首要任务,突出自然保护地、千亩以上片林和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等重点区域,紧盯重点时段,按照各层级林长网格区域开展督导巡查。深入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加强应急值守。借助视频监控、地面巡查等手段加强防火监测,严格执行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林草监测热点2小时反馈和火灾信息报送制度,健全以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随时处置突发情况,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抓好“一病一虫”防控。以“外防松材线虫病传入、内防美国白蛾暴发”为重点,严把检疫封锁关、监测预警关、防治作业关,遏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
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在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加强乡村两级半专业化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防火储备物资管理,提升防火基础保障能力。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和除治器械投入,开展智能监测系统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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