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近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称《方案》),对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工作作出部署。
《方案》提出六项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正面清单。省级层面对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进行进一步精简压缩,根据活动内容并结合中小学生身心特点,分别形成《海南省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正面清单》小学版、中学版,并将列入清单管理的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精简为5大类7项。凡是影响中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宣传不良价值导向以及含有商业行为的活动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二是严格执行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审批报备制度。已列入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正面清单的,相关事项部门应将本年度计划进校园事项的工作方案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未列入正面清单年度计划统筹的事项,一律不得进校园。
三是组团推进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年度计划的实施,坚持同类事项或相关事项合并开展,涉及多部门的联合组团开展,严格按要求和程序进行,不得层层加码、扩大范围、增加环节、延长时间。
四是加强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专项检查。要定期检查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是否履行了审批报备程序、是否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是否与现有课程内容存在重复,是否有助于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是否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是否存在强制摊派或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等问题。
五是健全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监督查处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压实属地责任,通过监测、举报、核查、通报、约谈、曝光等方式,常态化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
六是落实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年度计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规范精简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考核评比等事项,严格落实年度计划。记者 王小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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