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1+3”限制 银行卖保险会更香吗?

取消“1+3”限制 银行卖保险会更香吗?
2024年05月17日 11:55 中国消费网

转自: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聂国春)5月9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商业银行代理各类保险业务,各级分支行及网点均不限制合作保险公司数量。这意味着,被称作“最严银保业务监管规定”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即2019年“179号文”)有了松动。

监管放开银保合作数量限制的原因何在?银保渠道松绑对银行、保险行业和消费者会带来哪些影响?收放之间,银保业务将如何走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松绑银保合作

根据《通知》,今后商业银行代理互联网保险业务、电话销售保险业务和其他保险业务,各级分支行及网点均不限制合作保险公司数量;保险公司应当确保在合作区域内具备线下服务能力。同时,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开展合作,原则上应当由双方法人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但一级分支机构在获得法人授权后,可直接签订协议。

在此之前,银行卖保险受到2019年“179号文”第39条第2款的制约——“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合作”(即“1+3”)。

某银行网点5月12日在售的保险产品。聂国春/摄某银行网点5月12日在售的保险产品。聂国春/摄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外部环境变化,各方呼吁进一步深化银行保险合作,丰富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消费者的多元化保险需求。”对于此次放开,金融监管总局负责人如是解释道。

银行是消费者购买保险的重要渠道之一。记者注意到,监管部门对于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模式方面的管理,经历了多轮调整。1996年,银保开启“1对1”合作模式。2003年,为了推动这一模式的发展,银保合作数量限制放开。此后,银保渠道呈现快速增长势头。2008年,银保渠道的原保费收入近万亿元,跃升为寿险业第一大销售渠道。不过,市场的快速增长也导致了“存款变保险”等乱象频发。为规范市场秩序,2010年,监管部门禁止保险公司驻点销售并实施1个银行网点与3家保险公司合作的“1+3”限制。2014年4月,《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正式实施,重申了“一对三”原则。2019年8月,“179号文”出炉,银保业务迎来更严厉的监管,又一次重申“一对三”原则。

在开源证券研究所非银金融行业首席研究员高超看来,此次放开主要有三方面考虑:一是销售误导、费用恶性竞争得到了较好遏制;二是给予银行及银行渠道客户更丰富的产品、服务种类,产品供给多元化,满足客户需求并扩充银行保险产品库;三是释放中小型险企业务潜力,在相近费率下与头部险企同台竞争。

重塑行业生态

记者梳理发现,监管部门政策一收一放之间,银保业务随之发生巨大变化。

在2010年之前,银保渠道贡献的保费收入占比超过50%。而在实施“1+3”之后,3年间银保渠道保费收入占比快速下滑至36.7%。随后,在治理销售误导和消费者需求增长等因素的影响下,银保渠道保费规模在2014年恢复增长态势,占比也在2016年提升至44.1%。2017年,在强调“保险姓保,回归本源”的背景下,中短期存续产品的开发销售受到限制,青睐这类产品的银保渠道再度受到影响,银保渠道的保费收入占比再度下降。至“179号文”出炉的2019年,银保渠道保费收入占比已不及1/3。不过,在合作过程中,保险公司以利润换规模、以高费用让渡利润的旧模式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2023年,监管部门将监管重点放在治理银保渠道的“三高"(高手续费、高运营成本、高产品定价)问题上。8月22日,金融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强调银保渠道佣金费用要严格“报行合一”,即保险公司给监管部门报送产品审批或备案材料中所使用的产品定价假设,要与保险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当中的行为情况保持一致。并规定未来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的手续费率分别严格限制在 3%、9%、14%、18%以内。

此次《通知》还要求,明确银行代理业务佣金标准,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佣金率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法人机构产品备案的佣金水平。

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认为,在净息差承压的背景下,近年来银行业普遍加大了对财富资管条线的重视程度,提升代理保险收入被认为是做大中间业务收入的关键一招。虽然“报行合一”后手续费降低了,但总量的放开可以弥补这一点,也能丰富客户的选择,增强客户粘性。

同时,“报行合一”后铲除了滋生补贴手续费等不正当竞争的土壤,中小公司可以在放开后签约更多银行网点,触达更多银行客户,这也会倒逼此前占据银保渠道大部分份额的头部险企强化产品设计、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通知》的实施,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优势,促进双方长期深度合作,探索转型发展新路径;有利于拓宽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范围,提升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价值和消费者满意度;有利于丰富银行保险产品和服务,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多元化、多层次的保障需求,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专业才是王道

放开合作数量限制后,银行网点有何变化?《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日前也进行了走访调查。

在位于北京奥林匹克花园附近的中国工商银行网点,大堂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已经知晓了这个消息,但网点目前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还没有变化,今后会增加哪些公司的产品,还在等待上级通知。

浙商银行北京东坝支行展示了该网点正在热销的两款保险产品。银行工作人员称,《通知》发布后银行肯定会争取为客户提供更多的产品选择,至于选择哪些公司进行合作,还有待于考察协商确定。

保险业资深人士梁力认为,《通知》发布实施后,银行和保险公司必然会精心准备更多更好的保险产品供消费者选择,同时提供更高的性价比。不过,面对如此多的产品和不同需求的消费者,银行代理销售人员如何将产品精准匹配给消费者,是一个较大的考验。“银行理财经理往往身兼数职,销售多种产品,但术业有专攻,如果由于保险专业素养不足导致匹配消费者需求不到位,那就难言满意了。”梁力表示,如何提升银行理财经理的专业素养,提升销售适当性,值得各方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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