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推进行政执法损害赔偿一体化衔接

嘉兴推进行政执法损害赔偿一体化衔接
2024年05月21日 08:35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报

◆本报见习记者王雯

通讯员黄妙妙

近日,浙江省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与嘉善县某公司负责人,在同级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有关部门见证下,共同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根据协议,赔偿义务人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共计653.0612万元。协议签订后,赔偿义务人还自愿购买11万余元的苗木开展补植复绿,改善当地生态环境。

原来,该企业此前被查出违反环评规定,未按要求更换活性炭对二氯甲烷等废气进行吸附,对大气环境造成损害。鉴于此,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联合县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商定由生态环境部门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追偿程序。

“涉气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具有证据消散快、难固定的特点,我们探索刑事证据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证据一体化获取,办案单位及执法部门在完成涉刑案件线索移交程序后,仍持续配合属地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相关调查,为后期的鉴定评估损害量化提供了更为全面和准确的证据支撑。”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办案单位还联合同级检察部门创新采取预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的方式,既保证了后期赔偿义务的有效履行,也为开展合规不起诉、引导赔偿义务人改进生产工艺和升级环保设施,为及时规范恢复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

这是嘉兴市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体化改革试点的生动实践。据悉,聚力机制创新,嘉兴市以“一体化”换来了“高效能”,去年全年共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15起,办结102起,赔偿金额达2962.8万余元,均列全省第一。全市磋商办结的102起案件中,98起都是通过一体化衔接移送的线索,同比增长216%。

“针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获取滞后、损害调查取证难、追偿主体责任边界不清、小微案件标准不明’等问题,嘉兴市在生态环境违法与损害赔偿责任‘一案双查’、生态环境损害初步调查管理、生态环境损害小微案件管理、环境行政执法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等方面形成机制成果,进一步夯实了生态环境系统内部的一体化衔接,增强了对资源环境负有监管职责部门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落实。”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推动各部门形成“协同圈”共同发力,嘉兴市深化形成《嘉兴市环境行政执法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体化衔接机制》,突出市、县两级行政执法和应急条线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条线的3个衔接主体,明确9种需移交的线索情形,规定现场和平台共享两种衔接方式,建立定期筛查、复杂案件联审和赔偿义务人责任履行情况综合、执法、法规三方共享机制。

同时,联合9个市级部门印发实施《嘉兴市生态环境违法与损害赔偿责任“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一案双查”职责,在同级部门和部门内部机构间建立线索筛查和移送机制,构建市级部门横向到边、市县两级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此外,嘉兴市还在在试点过程中创新提出“小微案件”的概念,联合11个市级部门印发实施《嘉兴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小微案件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可纳入小微案件管理的10种具体适用情形,并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浙江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所列可以终止索赔情形的基础上,细化增加了10种以具体数量为标准的终止索赔情形。办结案例中有92起都是参照小微案件管理,依据快速鉴定评估意见磋商结案的,占总办结数的90.2%。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生态环境 嘉兴市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5-24 汇成真空 301392 --
  • 05-21 万达轴承 920002 20.74
  • 04-29 瑞迪智驱 301596 25.92
  • 04-25 欧莱新材 688530 9.6
  • 04-01 宏鑫科技 301539 10.64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