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同一时段、同一地点
同样是骑着共享单车
相似“事故”频频出现
事情往往没这么简单
日前,北京民警成功破获
一起系列“碰瓷”诈骗案
经初步调证,仅今年3、4月份,该犯罪嫌疑人就在全市多地作案80余起,涉案金额超过8万元,在石景山区莲石路也有多位驾驶人被骗。
同一时段、同一路段
终露马脚
4月18日,李先生报警称其在莲石东路辅路可能被碰瓷,后案件由石景山公安分局八宝山派出所受理。
李先生回忆,3月28日早上,他驾驶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不小心撞倒一名骑共享单车的男子。李先生着急上班,便给该男子转账2500元“私了”。然而,4月18日早上,李先生在同一地点竟然又遇到该男子,心生疑惑,故报警求助。
据路面监控视频显示,3月28日6时38分,嫌疑男子骑车低速行驶在莲石东路莲玉桥附近非机动车道时,李先生的车辆从后方驶来。
车辆经过时,该男子骑车摇摇晃晃地撞向了车辆右前门处,其中,男子扭头观察车辆的明显动作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民警在继续工作中发现,4月11日,该嫌疑男子又在同一时间段、同一路段,“碰”到了刘先生驾驶的车辆,得到500元的“私了”赔偿。
偶然获赔
玩起“碰瓷”套路
民警初步判断,这是一起疑似专门在通勤高峰时段向行驶在非机动车道的机动车下手,制造小事故的碰瓷诈骗。
嫌疑人利用通勤高峰时段车流量大、很多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借道超车的特点,以及司机占道有错在先、不愿报警的心理,伺机碰撞车辆,以此骗取钱财。
4月28日,在掌握大量犯罪证据的基础上,民警前往大兴区某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张某起初拒不承认,直到民警出示确凿证据,才如实供述。
据张某供述,2023年6月的某日,他骑车被机动车撞倒,对方司机赔偿了其2000元人民币,张某便认为这是一种来钱的方式,从此玩上了“碰瓷”的套路。
每天早晚高峰时段,张某骑着共享单车前往车流量大且行驶缓慢的城市快速路主路汇入口进行作案,每日作案3-4起,每次诈骗300至3000元不等。现张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石景山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此提示市民朋友们,如遇到类似的情况,务必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予以处理,以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来源:北京石景山
编辑:胡德成
流程编辑: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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