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河北法治报讯 (孔彦斌 谢铃)5月13日,武安市人民检察院、武安市林业局、武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等单位在洺湖公园举行放飞野生鸟类活动。随着一个个救护鸟笼被打开,鸟儿们引颈振翅、掠翅盘旋,在现场所有人的祝福和希冀的目光中飞向天空,回到大自然。
近期,武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就一起非法狩猎案,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在了解完基本案情后,检察官发现这批野生鸟类大多是在迁徙途中被非法猎捕。如何妥善救治被猎捕的野生鸟类成了当务之急。检察官建议应尽快固定涉案证据,聘请鉴定机构对涉案鸟类的种属类别进行鉴定后,在不妨碍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其放归自然。
“我们在办理野生动物刑事案件时,经常会遇到野生动物活体物证的取证、管理等问题。如果案子破了,但涉案野生动物没有获得新生,会背离办案目标,案件的办理效果也会大打折扣,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万庆说。
经鉴定,被扣押的野生鸟类包含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喉歌鸲和朱雀、黑尾蜡嘴雀、黄雀等国家“三有”动物共计6种82只。森林公安进行证据固定后,林业部门专业人员对鸟类健康进行检查,确定它们身体状况良好。该院经与公安机关、林业部门协商一致,将它们予以放飞。
此次放飞地点选在武安市洺湖公园,区域内植物群落丰富,湿地生态环境优越,为候鸟的栖息繁衍提供了有力保障。每年这里都会迎来大批候鸟在此中转、栖息,是候鸟迁徙的重要中转站。
近年来,武安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与多部门协作配合,依法严惩非法采矿、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破坏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加强武安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努力做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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