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年05月15日 02:35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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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公司章程》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在原《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停车场服务”内容。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改事项

就上述变更事项,相应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其他未涉及修订处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公司章程》条款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0日

至2024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于2024年5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27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9楼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或邮件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9楼

联系人:王丽

联系电话:0755-36381882

传真:0755-33338830

电子邮件:ir@goodix.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公司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董事长张帆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增加“停车场服务”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因经营范围变更所致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

根据《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具体如下:

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8.62元/份调整为118.44元/份;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1.78元/份调整为111.6元/份;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1.78元/份调整为111.6元/份;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4.35元/份调整为74.17元/份;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5.95元/份调整为55.77元/份。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帆先生因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张林先生存在关联关系,执行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定于2024年5月30日下午14:30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交至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9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冯敬平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调整事项的批准及授权

(一)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2、根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三)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根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四)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五)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

根据《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基于此,公司决定待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对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本次调整后:

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P=118.62-0.18=118.44元/份;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P=111.78-0.18=111.6元/份;

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P=111.78-0.18=111.6元/份;

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P=74.35-0.18=74.17元/份;

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P=55.95-0.18=55.77元/份。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股期权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公司2021-2023年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1-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三)《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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