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16日 02:39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4-031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5月13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24年5月15日上午10:00,在公司总部九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董事长伍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曾智斌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曾智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其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但仍继续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伍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由曾智斌先生变更为伍锐先生,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委派专人前往审批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更换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部分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曾智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李中煜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董事及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选举陈长刚先生、付大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具体情况如下:

2.01选举陈长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选举付大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更换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部分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5月修订)》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5月修订)》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5月修订)》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3)。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候选人简历

伍锐,男,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EMBA)。现任江西坤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联创光电超导应用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5月至今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2月起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24年5月15日起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披露公告日,伍锐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直接控制的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81%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除此之外,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伍锐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长刚,男,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8年-2019年任南京街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2023年任江西云厨农业产业集团总经理,2019年至今任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4年至今任江苏联创智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拟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披露公告日,陈长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付大恭,男,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1998年9月至2009年6月任河南省交通系统秘书,2009年6月至2013年6月任河南少林寺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4年至今任河南禾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2月起至今任物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拟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披露公告日,付大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4-032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部分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董事长辞职暨更换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情况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曾智斌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曾智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其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但仍继续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曾智斌先生持有公司4,238,800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93%。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曾智斌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董事会运作产生影响。

曾智斌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为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曾智斌先生任职董事长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伍锐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由曾智斌先生变更为伍锐先生,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委派专人前往审批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部分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中煜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中煜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李中煜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但仍继续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李中煜先生持有公司4,010,300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88%。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中煜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董事会运作产生影响。

李中煜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为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李中煜先生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发送的《关于推荐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电子集团推荐陈长刚先生、付大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陈长刚先生、付大恭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认为:陈长刚先生、付大恭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职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公司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陈长刚先生、付大恭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陈长刚先生、付大恭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上述选举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候选人简历

伍锐,男,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EMBA)。现任江西坤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联创光电超导应用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5月至今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2月起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24年5月15日起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披露公告日,伍锐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直接控制的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81%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除此之外,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长刚,男,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8年-2019年任南京街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2023年任江西云厨农业产业集团总经理,2019年至今任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4年至今任江苏联创智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拟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披露公告日,陈长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付大恭,男,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1998年9月至2009年6月任河南省交通系统秘书,2009年6月至2013年6月任河南少林寺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4年至今任河南禾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2月起至今任物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拟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披露公告日,付大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伍锐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徐风先生、钱伟先生、独立董事朱日宏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监事陶祺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邓惠霞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8、9、10、11、12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8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被担保人江西联创光电超导应用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与关联法人;关联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94,736,092股股份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邹津、胡剑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3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3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1日

至2024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16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投票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4年5月29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30,现场会议开始后不予登记。

4、登记方式:到公司证券部、电话、书面信函及电子邮箱方式。

5、现场登记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6、书面信函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联系方式电话: 0791-88161979

(三)电子邮箱: 600363@lianovation.com.cn

(四)特别提示:公司电话只接受咨询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书面信函或者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材料须在2024年5月29日下午17:30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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