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16日 02:39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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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9日通过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监事会主席吴玮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申请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申请额度暨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申请额度暨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申请额度

暨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树泰州”)

常青树泰州为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金额:公司拟为常青树泰州的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

● 特别风险提示:常青树泰州为公司2024年度新设立全资子公司,目前资产规模较低,实际使用授信额度后资产负债率可能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 本次增加银行授信申请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加授信申请额度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申请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申请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授信申请,授信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同时,为更好地把握融资时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获得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实施融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融资品种、资金用途、时间、期限、利率、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以及相关文件的签署事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常青树泰州2024年度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为常青树泰州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预计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具体担保协议、债权人及担保方式待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选定商业银行后签署和确定,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且为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其他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预计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此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幕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因常青树泰州净资产及总资产较低,预计办理贷款后,资产负债率可能超过70%。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法人信息

2.财务信息

截至2024年3月31日,常青树泰州总资产8,998,814.19元,总负债0元,净资产8,998,814.19元。常青树泰州于2024年1月设立,尚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尚未实现收入、形成利润。

3.其他说明

常青树泰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事项为预计2024年度担保事项,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六)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预计2024年度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整体风险可控。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且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风险可控。本次预计2024年度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子公司尚无担保事项、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尚无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9日通过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现场参会董事6名,通讯参会董事1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秋新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常青树泰州拟投资建设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基地(一期)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泰州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基地(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申请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申请额度暨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讨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申请额度暨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讨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青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

泰州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基地(一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基地(一期)

● 预计投资金额:泰州生产基地项目规划远期投资总额约100亿元,分三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本项目)初步规划投资金额约30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二期、三期项目尚无明确的投资规划,如有后续进展将另行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

● 项目资金来源:暂定资金来源计划为:(1)银行贷款约20亿元,按项目建设进度逐年投入,公司资产负债率预计可控制在50%以内,以2023年财务数据测算利息保障倍数约为3.11倍;(2)自有资金约10亿元,其中2024年3月31日公司自有资金(含理财)约4.69亿元,以前两年平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60亿元测算2024年至2026年形成可用资金约4.8亿元,缺口0.51亿元由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回款继续投入。

● 项目阶段:该项目处于前期规划阶段,未进入具体筹划期,相关进展有不确定性,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2.98亿元、净资产21.69亿元,本项目初步规划投资金额约30亿,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及净资产金额,项目的投资支出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或负债大幅增加,可能增加相关财务风险。

2.本项目尚需通过环评、安评、能评等前置审批程序,最终实施方案、审批结果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本项目建设前及建设期间可能受行业或市场变化、资金筹集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本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2年,由于建设周期较长,组织工作量较大,项目实施进度可能受建设进程、施工管理、设备采购周期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4.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受到政策环境、行业竞争、技术变革、上下游供需关系、市场拓展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本项目收益不及预期。

5.虽然公司对本项目选定的技术路线做了多方面论证,但仍可能因新技术应用尚需进一步完善导致项目建成后无法长期稳定运行,或无法达到预期运行指标等,存在一定技术风险,从而对项目运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6.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专注于高分子新材料领域,本次投资是基于主营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不会导致主营业务发生变更。

7.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审议事项仅针对一期项目投资,二期、三期项目尚无明确的投资规划,如有后续进展将另行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

敬请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夯实产业链优势,推动产品延伸和升级,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树泰州”)在泰州市高港区投资建设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基地(以下简称“泰州生产基地”),为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泰州生产基地项目规划远期投资总额约100亿元,分三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本项目)初步规划投资金额约30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二期、三期项目尚无明确的投资规划,如有后续进展将另行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常青树泰州拟投资建设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基地(一期)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项目投资有关的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审议事项仅针对一期项目投资,二期、三期项目尚无明确投资规划,如有后续进展将另行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

(三)其他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高分子新材料生产基地(一期)

(二)建设地址: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滨江工业园

(三)投资规模及周期:本项目初步规划投资金额约30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预计建设周期2年。

(四)项目资金来源:暂定资金来源计划为:(1)银行贷款约20亿元,按项目建设进度逐年投入,公司资产负债率预计可控制在50%以内,以2023年财务数据测算利息保障倍数约为3.11倍;(2)自有资金约10亿元,其中2024年3月31日公司自有资金(含理财)约4.69亿元,以前两年平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60亿元测算2024年至2026年形成可用资金约4.8亿元,缺口0.51亿元由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回款继续投入。

(五)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建设年产能偏苯三酸酐8万吨、均苯三甲酸1万吨、二异丙苯系列产品共计11万吨、(间/对)苯二酚8万吨、间甲酚2万吨、芳香基二元叔碳醇2万吨、3,4二甲基苯甲醛0.5万吨、甲基异丁基甲醇2万吨以及联产品等共计约8万吨。(上述产品及产能为本项目初步规划,未来可能根据实际实施情况调整)。

(六)项目预期收益:经初步测算,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内部收益率超过20%,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本项目中建设内容、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七)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

高分子材料的广泛应用与各个行业息息相关,随着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对性能优异、绿色健康的新型高分子材料的需求日益旺盛,也不断激发国内外科研工作者去努力开发新的品种。为了适应该领域日新月异的飞速发展,公司决策着手泰州生产基地的建设。

目前,公司的产品主要聚焦高分子新材料特种单体及专用助剂的研发和生产,对于芳香族含氧高分子新材料单体的生产(主要以酐、酚、醇、醛为代表的高端品种)还亟待进一步补充和完善。这两类单体具有相同或相近的市场,特种高分子单体官能团的改变,会给材料表观性能及内在结构带来较大提高和改善。性能优异的高分子新材料是国际化工巨头竞相开发的重要领域,而公司泰州生产基地即将生产的含氧类特种单体,是这些新材料不可或缺的必备原料。本项目规划产品是公司现有产品的进一步延伸,推出新的高分子特种单体,丰富公司产品品类、完善公司产品矩阵;项目创新开发带有特殊官能团的特种单体,可增强下游高分子材料的优质特性,推动产业发展,为下游开发性能优异,绿色环保等特种高分子化工新材料提供坚实的基础。

综合上述,公司泰州生产基地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部分产品进口替代,个别产品国际领先,是开发下游性能优异、绿色健康等特种高分子新材料的需要,是国际竞争的需要,是公司把公司发展规划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实践。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2.98亿元、净资产21.69亿元,资产负债率5.65%。本项目初步规划投资金额约30亿,投资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展分批投入,暂定资金来源计划为:(1)银行贷款约20亿元,按项目建设进度逐年投入,公司资产负债率预计可控制在50%以内,以2023年财务数据测算利息保障倍数约为3.11倍;(2)自有资金约10亿元,其中2024年3月31日公司自有资金(含理财)约4.69亿元,以前两年平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60亿元测算2024年至2026年形成可用资金约4.8亿元,缺口0.51亿元由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回款继续投入。

本项目投资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展分批投入,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且本项目投资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夯实产业链优势,同时优化产品结构,推动产品延伸和升级。对公司长远发展会有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财务风险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2.98亿元、净资产21.69亿元,本项目初步规划投资金额约30亿,超过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总资产及净资产金额,项目的投资支出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或负债大幅增加,可能增加相关财务风险。本公司将积极进行统筹资金,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有序、稳步的进行资金管理,尽快完成项目建设、贡献项目收益。

2.审批风险

本项目尚需通过环评、安评、能评等前置审批程序,最终实施方案、审批结果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因审批未通过而造成的延期建设或建设方案调整、取消的风险。

3.实施风险

本项目建设前及建设期间可能受行业或市场变化、资金筹集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本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2年,由于建设周期较长,组织工作量较大,项目实施进度可能受建设进程、施工管理、设备采购周期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4.市场风险

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受到政策环境、行业竞争、技术变革、上下游供需关系、市场拓展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导致投资项目实施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公司将利用多方渠道,积极关注市场和政策的变化,采取适当的策略和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5.技术风险

虽然公司对本项目选定的技术路线做了多方面论证,但仍可能因新技术应用尚需进一步完善导致项目建成后无法长期稳定运行,或无法达到预期运行指标等,存在一定技术风险,从而对项目运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4-30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31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镇江新区青龙山路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1日

至2024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或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地点: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3年5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用等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在会议签到册上注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11-80965519

3、联系人:孙杰、钱禹辰

4、电子邮箱:securities@cqs-hm.com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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