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少年的你”撑好法律“保护伞”

为“少年的你”撑好法律“保护伞”
2021年03月08日 05:07 检察日报

原标题:为“少年的你”撑好法律“保护伞”

  支艳茹代表

  杨善竑代表

  董彩云代表

  刘秀云代表

  陈建银代表

  本报北京3月7日电(记者白鸥)给孩子们一个安全、温馨的成长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今年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关注未成年人保护议题,对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提出了有益建议。

  2020年,一起医务人员基于强制报告制度果断报案的监护侵害典型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名昏迷的3岁女童被送到医院抢救后,医生发现其可能遭受家庭暴力,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女童父亲判处刑罚。

  据了解,最高检先后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和《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值得一提的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把“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相关机制以立法形式固定下来。

  “这些机制非常好,也很有必要。”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义县宜州小学教师支艳茹对记者表示。支艳茹代表从事教育行业多年,她告诉记者,实际情况中可能存在孩子受到侵害了却不敢说,或者家长怕对孩子有影响不敢报案的情况。她认为,强制报告制度有利于在第一时间发现孩子遭受侵害的线索,及时固定证据,有效惩治违法犯罪,也能让遭受侵害的孩子得到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司法救助。“强制报告制度增强了相关责任主体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和意识。”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善竑与支艳茹代表的观点一致。

  “建议加强对这两项制度的宣传力度和执行力度。”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吹麻滩小学校长董彩云认为,将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至关重要,她建议将入职查询制度拓展到社会更多行业,不应仅局限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比如托管机构、儿童医院,这些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也应实行该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宿城第一中学副校长、农工宿州市委会副主委刘秀云和支艳茹代表都告诉记者,在她们所在的学校,农村的孩子占到将近一半。“这些孩子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缺少陪伴以及相应的家庭教育。”刘秀云代表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留守儿童群体的关注,同时建议检察机关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的法律宣传力度,从严惩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犯罪。

  “希望检察机关扩大法治副校长在乡村学校特别是农村偏远学校的覆盖面,更有效预防和减少侵害乡村学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滁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陈建银建议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两项工作。

  采访过程中,代表们都提到了开展法律宣传的重要性。“很多孩子就是因为不懂法才被侵害或是侵害别人,法律宣传不仅要进校园还要进教材。”刘秀云代表和支艳茹代表建议检察机关创新法治宣讲方式,通过设置法律宣传栏、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方式,“在孩子们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希望检察机关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娃娃们讲案例和相关的法治小故事,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董彩云代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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