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香港这个改变有理有利有节
有一种变叫“不得已而为之”。
有一种变,是为了不变。
变了什么?
主要三点:一个是选举委员会,一个是立法会,一个是设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
《决议》规定选举委员会由五个界别共1500名委员组成。这扩大了香港居民政治参与。而这个选举委员会可以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和选出行政长官侯任人;还可以提名立法会议员候选人,选举立法会部分议员。
《决议》规定香港立法会议员增至每届90人。产生方法则是通过选委会选举、功能团体选举、分区直选三种方式分别选举产生。
《决议》规定设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确认选委会委员候选人、行政长官候选人和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资格。
先问三个问题:
如果你家房门有个漏洞怎么办?
如果你家因为房门漏洞而钻进来一批心怀鬼胎的人怎么办?
如果这批因你家房门漏洞而钻进来的心怀鬼胎的人还想偷你家的房产证怎么办?
方法或许各式各样,但答案肯定是一样的——补上漏洞,让这批不怀好意之人出局。
同理,如果把这个问题放到国家层面,答案也是一样的。
《决议》把三个问题统统解决。
《决议》堵塞住了香港现行选举制度漏洞。
《决议》从制度机制上全面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
《决议》确保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和“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宪制保障。
这下,就知道为什么变了。
因为这些变化消除了香港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风险,确保了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确保了香港“一国两制”实践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变是为了香港长治久安,是为了香港繁荣稳定宜业安居的美好明天
这些都证明了一点:全国人大对香港选举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天经地义,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
一向无理搅三分的西方反华媒体在这次香港选举制度完善的问题上虽然继续极力想抨击,但是却苍白无力。
英国权威杂志《经济学人》写了一篇比较不友好的报道。有意思的是,《经济学人》在“BUT”(但是)批评此次香港选举制度完善转折前,也不得不承认“当香港在1997年被交还给中国前,的确远称不上民主。香港的港督由英国女王任命。只有三分之一的立法会议员由选举产生。”
When britain handed over Hong Kong to China in 1997, the former colony was far from a proper democracy. Its departing leader was a governor sent from London. Only one-third of its legislators were directly chosen by the public.
既然事实如此明了,那还说什么呢?后面一百个“BUT”(但是)都毫无意义。
批评的如此没有底气,为了批评而批评,足见其“搅三分”的目的。
其它的诸如“美联社”、“旁观者”杂志等媒体也都只有寥寥几笔。就算西方反华势力搞一个什么《七国集团有关香港选举改变的声明》也无非还是过去那些老掉牙的说辞,什么“严重关注”,什么“呼吁中国和香港当局恢复对香港政治机制的信心”等等。
用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的话说,这恰恰是“更好地维护了香港的整体利益。”
其实,此次香港选举制度的修订符合普通大众的诉求,也是为了香港更好发展,保持繁荣稳定的必要措施。
事实上,这次西方国家反华媒体说辞没理了,因为中国人大对香港选举制度的修订完全符合中国的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并且,对基本法第45条、第68条没有改一个字、一个标点符号。
而且,香港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他国有什么权利干涉?
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氏秋姮也表示,香港事务属于中国内政,希望香港能够保持稳定繁荣发展。
西方反华势力不仅无权干预,中国还要让西方反华势力的阴谋破灭。
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张晓明的话说,“这是涉及夺权与反夺权、颠覆与反颠覆、渗透与反渗透的较量,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没有退让的余地。”
(原题为《香港这个改变有理有利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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