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对刘玉瀛决定逮捕

内蒙古检察机关对刘玉瀛决定逮捕
2021年05月11日 02:07 检察日报

原标题:内蒙古检察机关对刘玉瀛决定逮捕

  本报北京5月10日电(全媒体记者李春薇)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原党组成员刘玉瀛(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玉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5-13 泰福泵业 300992 --
  • 05-13 玉马遮阳 300993 --
  • 05-13 九丰能源 605090 --
  • 05-12 三孚新科 688359 11.03
  • 05-11 奥精医疗 688613 16.43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