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检察机关对刘玉瀛决定逮捕
本报北京5月10日电(全媒体记者李春薇)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原党组成员刘玉瀛(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玉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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