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一厅官获刑!曾被两次党内警告 来源:上观新闻
9月27日,蚌埠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洪斌一审被判3年零3个月。聊时局注意到,去年11月,洪斌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这也是官方首次公开洪斌被查的消息。而在此之前,他曾被两次党内警告处分。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9月27日下午,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蚌埠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洪斌犯受贿罪一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7年,被告人洪斌利用担任蚌埠市淮上区区长、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贷款担保、优惠政策享受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7.37708万元(其中23万元未遂)。
法院审理认为,洪斌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其部分犯罪系未遂,归案后主动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退缴全部犯罪所得,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洪斌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公开简历显示,洪斌1964年12月生,安徽五河人,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8月,洪斌因违反夏粮收购政策,被五河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08年3月起,他历任蚌埠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淮上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2018年1月,洪斌任蚌埠市政协副主席,升副厅级,2019年8月卸任淮上区委书记。
2019年10月,因淮上区统计数据失真问责,洪斌被安徽省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20年07月,洪斌被免职。
2020年11月,洪斌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这也是官方首次公开洪斌被查的消息。
洪斌被“双开”时的通报称:
经查,洪斌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安排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并违规借用他人车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纵容亲属利用其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搞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称,洪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亲”“清”不分,政商关系庸俗化,长期接受企业主礼品、礼金及旅游安排;收受财物并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多项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李林蔚 题图来源:上观图编 图片编辑: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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