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冒充律师帮人“打官司”,诈骗百万钱款获刑12年

女子冒充律师帮人“打官司”,诈骗百万钱款获刑12年
2022年05月05日 13:45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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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记者 薄其雨)聘请律师代为维权,但诉讼迟迟不能得到解决,还陆续被收取高额的诉讼费、保全费、代理费……当心,你可能遇到了假律师。

  5月5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密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王某假冒律师身份,通过虚构编造代理立案、调解等事由,诈骗多名当事人合计179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2万元。

  王某供述称,最初,在邻居询问她是否为律师时,她声称具备相关律师从业资质、能够代理案件,随后,邻居介绍他人找她代理案件。在收到部分被害人的代理费用后,王某尝到了“律师身份”带来的甜头,便继续编造谎言、伪造公文来圆谎。

  直到其中一名被害人张某发现自己“赢了官司”,判决却迟迟难以执行时,王某的谎言才被戳穿。众多被害人要求王某退款,王某无力退款,最终被害人报警案发。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王某于2020年3月至2021年8月间,在北京市密云区冒充律师身份,虚构为他人代理案件打官司的事实,伪造人民法院判决书、受理回执以及北京市密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骗取他人信任,以收取诉讼费、保全费、代理费等理由,诈骗张某等20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79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王某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视为自首,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王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发还相关被害人。

  密云法院介绍,该案中,被告人王某为实施诈骗,采取伪造相关法律文书的行为,同时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关于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规定。但被告人王某是为了进行诈骗活动而实施的伪造行为,属于刑法中的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对其进行惩处。鉴于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有期徒刑十年,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法定刑起点即为有期徒刑十年,刑罚上限为无期徒刑,最终以处罚较重的诈骗罪对其定罪处罚。

  在该案中,众多被害人之所以委托被告人王某为其代理案件,均是听从朋友或同事传言,认为王某有律师身份或者有相关从业经验,但从未去正规律所查询或要求王某出示相关证件予以求证。对此,法官提示,当事人应注重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寻求专业法律服务时,建议通过正规律所或者法律服务从业机构,必要时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对方的法律从业证件是否存在或正处于有效期内。

  此外,对于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可以直接通过案件承办人或法院诉讼服务渠道进行查询,不盲信盲从,避免因为疏忽大意耽误最佳起诉、执行时机,耽误诉讼时效,甚至造成自身财产利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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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墨轩

法院 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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