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网
9月26日上午9点,益阳南县厂窖镇综合执法大队通过智慧渔政监控摄像头,发现有人在禁捕水域内使用禁用渔具“双船拖网”进行非法捕捞。确定行为性质后,厂窖镇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立即前往案发地。
案发水域为南县松澧洪道天星湖段,属于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到达现场后,执法人员要求夏某某、胡某某、张某某等6人立即停止捕捞,并查获“双船拖网”1副,蛇皮袋4个,鲢鳙、鳊鱼、鲢鱼等共计46.65公斤。夏某某等6人的违法捕捞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该案已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自实行长江十年禁捕行动以来,厂窖镇多措并举、重拳出击,全力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今年以来,共计处理违法捕鱼团伙作案1起,个人作案19起;其中行政处罚18起,移送公安机关刑事处罚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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