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11月29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介绍,居家隔离人员的共同居住者或者陪护人员要一并遵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管理要求。
一是在居家隔离期间严格做到不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要向社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二是尽量不进入居家隔离人员的房间,避免共用卫生间或生活用品等。如果有任何直接接触或者在处理污染物时,应做好自我防护,及时进行双手清洁与消毒。
三是有基础性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等有重症风险的人群不要作为居家隔离人员的陪护人员。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牛伟坤 实习记者 柴嵘
流程编辑 严圣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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