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津滨网
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酒驾事故千千万
仍有人在深刻的教训面前不吸取教训
侥幸认为喝一杯酒“没事儿”
近日一位驾驶人竟醉驾上高速
近日晚8时40分许,高速支队京津塘大队交警在京津塘高速公路金钟路收费站开展冬季交通违法行为治理行动时,拦检一辆小客车发现,驾车男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了解,该男子当日在家吃晚饭时独自饮酒,明知酒驾开车违法又危险,他竟然偷偷驾车外出办事,幸好被交警及时发现未引发交通事故。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意味着,等待这名醉驾男子的,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拘役和伴随一生的犯罪前科。
法规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只有我们每个人
都将“酒后禁驾”重视起来
时刻告诉身边的人酒驾之危
才能更好地守护我们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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