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凌晨,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整治夜查行动。1时06分许,一辆沿金港路由北向南行驶的白色轿车刚驶过银丰桥中段,就开始原地掉头。见情况可疑,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拦停。
经初步检测,该车驾驶人戴某有酒驾的嫌疑。于是民警将其带到警车旁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警察:你为什么要不顾安全在路中间调头?
女子:我喝了一点酒,然后我以为前方道路发生了意外,就调头了。
警察:喝酒不开车,你明知自己喝了酒,为何还要驾车?
女子:我从昨晚开始喝,断断续续喝了四五瓶啤酒,但是我没有头晕,所以就开车回家了,我很清醒呀,为什么不能开车了?
原来,31日晚,戴某和朋友到酒吧玩耍,期间喝了不少啤酒,尽管知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为了不影响第二天用车,其仍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半路遇到交警查车后,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戴某就不顾安全企图掉头逃跑。
最后,民警对戴某枉顾安全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酒驾危害大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切莫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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