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杨 通讯员李翔)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获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改革,在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及各区政府合力推动下,覆盖市区、乡镇(街)、村(社区)道的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体系已全面建立,实现了对公路路段管理人员及责任路段公路及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的综合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日常治理养护水平。
据介绍,2021年7月,市交通运输委印发了《天津市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指导意见》。截至目前,我市10个涉农区145个涉农街镇均已出台“路长制”管理实施方案,按照总路长、区级路长、乡镇(街)及村(社区)级路长设置三级路长共计3372名,设立公示牌2706块。蓟州、武清、津南等区还通过协商共管、督查考核、公众参与等机制建立以及智慧路长管理平台等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落实《意见》明确的全面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方面的10项主要任务,以“路长制”促“路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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